公司大事记
1.99.8.10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8月6日召开1999年度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度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公布1999年度中期报告财务数据摘要
(单位: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本报告未经审计
项 目 ----99.6.30---- ----98.6.30----
总资产 1649025781.33 1796235886.15
股东权益 561975140.61 428242661.42
主营业务收入 430205126.61 512814287.19
净利润 21932694.04 14746834.7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每股收益(摊薄) 0.1038 0.0698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9000 3.4400
每股净资产 2.6600 2.030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2.4700 1.820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2.99.10.13公布董事会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罚字(1999)22号”《关于东方锅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现将《处罚决定》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违规事实
为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东锅公司伙同有关方面作假,将注册时间和成为试点企业的时间提前,还编造了
股东大会决议和分红方案。
为表现良好的盈利状况,违反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对1992年至1994年的利润进行调整,编造虚
假财务报告,虚增利润1500万元,并在上市公告中作了虚假披露。
1993年11月6日起,东锅公司以有关部门虚假批复的5400万股票额度,向公众违规溢价发行,并将溢价发行
所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共14499万元,违规帐外核算。
二、处罚决定
东锅公司编造虚假文件、虚增利润的行为,违反了《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股票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和《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
所述的行为。根据《股票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东锅公司处以警告。
3.99.12.23公布董事会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21日召开1999年度第8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
一、根据公司章程授予董事会的权限,同意办理流动资金中长期贷款7000万元资产抵押事宜。责成公司财
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二、根据公司章程授予董事会的权限,决定给予东方锅炉厂提供额度为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责成
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4.2000.1.12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以下决议:选举李太顺为公司董
事长。 副董事长文秉友不再代行董事长职务。
5.2000.02.15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暂行)》。
6.2000.03.28公布东方锅炉99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元) 78
5,988,523.69 净利润(元) 6,787,321.94 总资产(元) 1,
418,247,990.22 股东权益(元) 493,234,653.83 每股收益(元)
0.0321 每股收益(元)(加权) 0.0321 每股净资产(元) 2.3346 调整后
的每股净资产(元) 1.54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562 净资
产收益率(%) 1.376
7.2000.05.2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 5月22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王群芳因内退原
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增补范京梅为公司监事。董事会决定于2000年 6月23日上午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及以上事项。
8.2000.06.16公布董事会澄清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3月28日依法披露1999年度报告后,某证券报于3月29日误将另一公
司基本面分析资料刊登在介绍公司基本面资料的“年报大观”栏目中。该报已于3月30日重新“勘误性”刊登了
公司基本面分析资料。
一段时间以来,有股东来电陆续咨询此事。近日又有媒体《大众证券》,疑似援引该证券报于3月29日的报
道,指称公司“正在全力建设我国建材行业最大的BtoB模式‘中国建材商务总网’”。
在此,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公司从来没有、也无意介入“中国建材商务总网”及其相关领域的业务。
9.2000.06.21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 6月19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东方锅炉厂(简称
“东锅厂”)《出售资产预案》。
东方锅炉厂持有公司 74.44%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出售资产属于关联交易。有关出售资产的
合约,在董事会批准《出售资产预案》以后,由公司和东锅厂有关部门于2000年6月底以前正式签署。
公司向东锅厂出售的资产,按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此项出售资产作出的评估作价
价值计算,为 2365.36万元。东锅厂相应向公司支付等额的人民币现金。
10.2000.06.26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23日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本次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1.2000.07.04公布关联交易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3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与东方锅炉厂(简称“东
锅厂”)《置换资产预案》。
东方锅炉厂持有公司74.44%的股权,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置换资产属于关联交易。
有关置换资产的合约,在董事会批准《置换资产预案》以后,由公司和东锅厂有关部门已正式签署。
公司与东锅厂置换的资产,按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此项出售资产作出的评估作价
价值计算,为2414.23万元。公司向东锅厂出售的资产包括:公司设备修造分厂、工具分厂和弱电站的部分资产
(在制品、半成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等)509.95万元;公司阀门分厂的部分资产(在制品、半成品、原材料、产
成品等)745.44万元;公司运输处的部分资产(建筑物、设备等)887.95万元;公司技工学校的部分资产(建筑物
、设备等)270.89万元。上述四项资产的价值,均由四川省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其
价值。东锅厂相应向公司支付等额的人民币现金。
12.2000.08.01公布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上半年 项 目 2000年6月30日每股收益(摊薄) -0.0364元
每股净资产 2.2982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582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7928元
公司2000年中报未经审计。中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8日召开董、监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及摘
要。
13.2000.08.29公布董事会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股票近日涨幅较高,今日已经达到涨幅限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特此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报告在“下半年工作计划”中作了“通过资本运营、招商引资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和更新
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产权多元化”的表述,但是,截止公司公告之日,公司在资产重组方
面没有与有关方面进行任何实质性接触。今后如有实质性接触,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7.2.3条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2、公司2000年中期每股亏损0.0364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除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应当披露而没有披露的事宜。
14.2001.01.09公布提示性公告
由于国内一般火电项目开工不足以及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等原因,使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延迟执行
的产品合同增加,导致2000年度开工不足,销售收入减少。面对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原材料等价格大幅度上
涨的局面,公司虽积极采取了“降本增效”等各种措施,并在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
工作,仍不足以根本改变经营被动的局面。公司谨此通知现预期2000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方面将会出现亏损。
由于公司200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尚未完成决算,具体金额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公司将按《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公布上述业绩。
公司提醒广大股东及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时注意投资风险。
15.2001.04.03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召开2001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东方锅炉公布2000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00年度 项 目 2000年12月31日每股收益(摊薄) -0.559元 每
股净资产 1.778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1.44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147元
公司2000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
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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