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本公司于1992年10月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复[1992]301号文批准,由黑龙江电力开发公司
、黑龙江省电 力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发起,以定向募集方
式设立。其中省电力开发公司经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黑国资商便字[1992]第9号文批复同意,以双鸭山发电
厂二 期工程中20%的生产性资产,即两台210兆瓦机组20%权益,计84兆瓦发电能力折股进入公司。于1993年
2月2日经工商登记正式成立。
双鸭山发电厂仅次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邻近双鸭的新安、双阳、七星三个煤矿,属坑口电站,于1986年
开始兴建。本公司拥有权益之机组分别于1991年12月和1992年11月投入运行。
1993年9年日,以募集资金购买镜泊湖发电厂两台18兆瓦水力发电 机组。镜泊湖发电厂位于镜泊湖旁,是
水力发电厂,利用镜泊湖流进牡丹江的湖水发电,投产日期为1942年。根据1993年9月8日本公司与黑龙江蓝筹
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签署之机组租赁经营协议及1996年2月1日订阅的补充协议,后者拥有该厂的1993年9年1日
至1996年12月31日的经营权,并同意每年向本公司交付约240人民币的净租金。
1994年6月,本公司增资扩股申请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黑体改 复[1994]170号文批准,牡丹江第二发电
厂两台100兆瓦机组,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评估后净资产进入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位于黑龙江省牡
丹江市,临近鸡西煤矿和七台河煤矿,属坑口电站。该厂于1978年兴建,本公司拥有之两台机组分别于1981年
5月和1981年12月投入 使用。并于1994年6月30日进入本公司。
目前,本公司共拥有320兆瓦发电能力,占东北三省的1.2%,黑龙江省的4.1%,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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