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历史沿革
本公司独家发起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958年建成的邯郸钢铁总厂于1996年1月1日经河北省
冶金厅冀冶企字(1995)540号文 和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冀计产(1995)1096号文批准改制而成的集团公司。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以冀股办[1997]27号文批准,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属的生
产经营性单位焦化厂、一烧结厂、二烧结厂、炼铁厂、一炼钢厂及一轧钢厂、四轧钢厂、中板厂的经评估确认
的净资产137134万元按1:0.65的比例折为发起人股89137.1万股 ,以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
本公司的发起人集团公司经过40年的发展,已成为年产生铁235万 吨、产钢236万吨、产商品坯材206万吨
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自1991年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集团公司在企业内部推行“模拟市
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营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在全国同类型企业可比的40项指标中有26项进
入全国前三名,其中代表炼钢现代化技术装备水平的连铸比达到100%;吨钢综合能耗851kg标煤,比大中型钢
铁企业平均值低270kg。1995年中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中 ,集团公司在全国45 家钢铁企业排名第二,1996年集
团公司被评为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集团公司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国
家经贸委在集团公司召开现场会推广集团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国务院以国发[1996] 3号文号召全国工业企业
学习集团公司经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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