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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股改指引出台 B股与A股展开对价对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0:14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本刊记者 李中东/文

  “指引”出台,但是否该给B股流通股股东对价的争议却并未因此而止。其背后,究竟隐含着怎样的“国情背景”呢?

  反方:无需支付对价的理由

  一、A、B股分立两个市场,股改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给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从而获得了在A股市场上的流通权。而在B股上市时,A股非流通股股东并没有与之有任何的承诺和约定,况且获得流通权后的股票也不在B股上市流通。可见,这是A股市场上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调整,只要不侵害B股股东权益,就与B股股东无关。

  二、B股发行价已与国际市场接轨,而且在发行A股时,从中获得76%的资本增值,除此之外,可转债的发行也给B股股东带来潜在的收益,如此看来,为什么还要再“补偿”呢?

  三、境外法人B股早已经上市流通,说明B股发行时就是可全流通的。当时境外法人B股上市时,B股流通股股东并无索要对价,为何现在非流通股股东要实现在A股市场全流通时,就有人提出同时给B股股东支付对价补偿?如果真给B股股东支付对价,那么,B股股东持股成本要比国家股股东还来得低,谁来给国家股股东补偿呢?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B股流通股股东已经没有获得对价的可能性。B股已经是完全意义的流通股,不存在谁向谁支付对价的问题,都是同股同权进来的。

  正方:应该获得对价的理由

  一、B股和A股不是互相隔离的市场。B股和A股同在沪深

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同属一个资本市场,同受中国证监会领导,同受一个证券法和公司法约束 ;而H股不是。

  二、B股从2001年6月向境内散户投资者开放以后,原先90%以上境外投资者已退出,现在B股的股东几乎全是境内投资者。从此以后B股市场和A 股市场一直呈现联动走势,A股跌B股也跌。多年来B股与A 股一样吃尽了

股权分置的“苦”,有过之而无不及。就从5月9日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至7月22日止,沪B股就跌去了31%;而同期沪A 股只跌去了12.5%,H股却不跌反涨。自从2001年6月境内投资者接过境外投资者的“棒”以来,B指从当时的241点跌至不久前的51点,跌去79%,使那时的1500亿市值,蒸发了千亿。而H股的持有者都是境外投资者他们的遭遇和境内投资者截然相反,他们是普遍赚钱的。

  三、最重要的判断标准,看看各类股东所持公司的每股份的出资额(持股成本)是多少?要知道B股和H股原始持股成本完全是不同的。B股要高于H股,有的B股竟高于A股。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中国研究部主管陈昌华:如果不给B股H股对价补偿,可能引发国际投资者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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