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被判偿还2亿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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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7:55 扬子晚报 | |||||||||
ST托普(000583)日前被判决偿还光大银行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关利息,同时,光大银行对托普软件设置的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托普集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案件受理费108万元由托普软件和托普集团承担。2002年7月6日,托普软件(即ST托普)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由托普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此项协议,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与托普软件从2003年6月至7月签订了16份借款合同,总计人民币2亿元。借款合同签订后,光大银行成都八宝街支行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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