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试点启动,符合4大标准企业将优先入选
杜卿卿
市场期待许久的H股全流通试点正式启动。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证监会在内地与香港两地股市收盘后宣布了上述消息。
证监会称,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本次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
企业参与本次H股“全流通”试点,需满足外商投资准入等基本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证监会在选择试点企业时,“偏好”也十分清楚。
“我会将从以下方面择优选择试点企业,”证监会称,首先是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二是所属行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三是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四是公司治理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据发言人常德鹏介绍,这是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以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
“试点过程中企业应当确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依法履行必要程序,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常德鹏称,“全流通”试点坚持市场化决策原则,参与试点的企业和相关股东,在满足试点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流通数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协商形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流通”方案。
在“金融防风险”的总基调之下,预计该试点会稳步推进。常德鹏也表示,证监会将在总结评估本次试点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广“全流通”。符合试点条件但未纳入本次试点的企业,后续将在“全流通”推广工作中再予以统筹考虑。
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的企业需履行7项程序。一是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依法取得相关股东授权。由境内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第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须事先取得有关部门批复;第三,试点企业既可单独提交试点申请,也可随公司境外上市再融资或IPO申请一并提出;第四,证监会受理审核,企业等待批复。
证监会批复之后,企业还需要完成三项程序。一是办理跨境转登记、外汇登记,以及存量股份跨境转登记、托管及结算等;二是按照香港市场规定履行新增H股股份登记、申请股票挂牌上市等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后,在“全流通”试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送工作总结。
常德鹏表示,“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试点企业相关股东先期可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关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开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今天共同宣布,双方签署了《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及执法合作备忘录》,而该备忘录将取代1995年7月两地证监会所签订的前一份监管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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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