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罚款暴露内控问题 广发银行IPO之路生变
一笔私募债违约案将广发银行内外勾结、违规担保等严重失当行为暴露于众,不合规不仅仅意味着被罚款,其引发的连锁反应还有待观察
《投资者报》记者 闫军
近日,银监会祭出史上最高罚单。因“侨兴债”一案暴露出违规担保的广发银行“吃下”了7.22亿元的“天价”罚单。
银监会文件中指出“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
对于此次处罚,广发银行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该行“深刻认识到内控管理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痛定思痛,深入反思,严肃问责,有效弥补制度短板,切实提高执行力。”
但对广发银行来说,除了巨额罚款的损失,其近年来积极谋取的上市之路也蒙上了阴影。
史上罚款金额之最
今年以来,银监会密集发文整治银行业务乱象,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违规处罚也毫不手软。不过,7.22亿元的金额还是让市场咋舌。公开数据显示,去年全年银监会系统对金融机构的罚款仅为2.7亿元,即使在加大了监管力度的今年,7.22亿元的数额也超过了前10个月各家金融机构被罚没总和的6.67亿元。
广发银行此次受罚祸起“侨兴债”。银监会网站披露,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两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之事东窗事发,涉案金额约120亿元。
对于予以高额罚款的依据,银监会表示,案发时广发银行治理薄弱,存在着多方面问题:
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分支机构既存在多头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
二是对于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设定红线的同业、理财等方面的监管禁令,涉案机构置若罔闻,违规“兜底”,承诺保本保收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同业市场秩序,严重破坏金融生态。
三是涉案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违法套取其他金融同业的信用,为已出现严重风险的企业巨额融资,掩盖风险状况,致使风险扩大并在一部分同业机构之间传染,资金面临损失,削弱了这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四是内部员工法纪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有的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形成跨部门作案小团体。
五是经营理念偏差,考核激励不审慎,过分注重业绩和排名,对员工行为疏于管理。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银监会向广发银行开出“天价罚单”与事情本身性质恶劣有关,凸显出强监管的决心。以前银行业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与违法成本较低有关,“隔靴搔痒”式惩罚不足以起到对银行违规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罚款吃掉一个月净利
根据银监会文件,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4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
除了近两亿元的违法所得,其他上缴罚款的来源为何处?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罚款将直接来自该行利润。《投资者报》记者就此向广发银行进行询问和求证,但未得到回复。
根据广发银行2016年财报数据显示,该行当年净利润为95亿元,也就是说“侨兴债”的罚款占净利润比重超过了7%。这一巨额罚款对该行的经营状况影响几何?广发银行对此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员工队伍稳定,内控管理得到加强,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主要经营数据稳中有升,总体经营情况正常。
记者采访到的市场人士则认为,这一处罚虽不会让广发银行“伤筋动骨”,但7个亿的罚款已近其一个月的净利润,着实“肉疼”。
上市变数丛生
事实上,巨额罚款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只局限于经营领域,更为重要的是为其登陆资本市场的目标蒙上了一层阴影。
广发银行是仅剩的3家未上市的股份制银行之一,其余两家分别为恒丰银行与渤海银行。从资产规模上来看,广发银行几乎等于后两家银行之和。去年以来,中小城商行和农商行纷纷踏上A股和港股市场,广发银行也多次提出过两地上市的意图。
不过,因去年中国人寿成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股东这一重大股权结构变化,以及银行高层的大规模变动,广发银行在今年年中“暂时中止”IPO进程。
一名不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一般行政处罚不会影响上市进程,但是此次银监会历数广发银行内控风险“五宗罪”,使得该行在整改结束之前很难重启上市计划。
监管层对中小银行上市的首要要求便是合规。证监会发言人邓舸曾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协作,将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作为发行上市的前提条件。
《投资者报》就罚金损失会在哪期财报中体现,整改措施如何,对上市有何影响等相关问题致函广发银行,但截至发稿未能得到回答。
财报显示,2016年广发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0.5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75%,两项指标同比分别下滑了0.89、0.27个百分点,已经迫近监管层2018年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红线。
郭田勇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由于广发银行融资需求相对比较迫切,如果短期内不能在A股上市,它可能考虑先去港股上市,或者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补血”。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事件会被纳入上市银行再融资审批流程之中。自去年年底以来,多家银行在申请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普通股以及可转债时,先后收到过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要求银行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虽然非上市银行中还没有此类消息披露,但是郭田勇认为,未来监管方向应该是从微观监管到宏观监管,从合规监管到风险监管。业务合规是最基本的要求,包括流动性风险、资本监管等都要建立在合规监管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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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