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孙宪超
兰太实业(600328)12月15日发布公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吉兰泰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氯碱化工100%股权、高分子公司100%股权、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另外,还将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亿元。按照标的资产合计预估值29.11亿元、现金对价10亿元及发行价格10.82元/股计算,兰太实业将向吉兰泰集团发行1.77亿股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
据了解,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原定为四个,其中兰太实业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49%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范围,主要原因是兰太实业无法与交易对方在标的资产估值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兰太实业主营业务为盐化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金属钠、纯碱等,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分别为吉兰泰集团和中盐总公司。目前,兰太实业除与吉兰泰集团纯碱业务之间的同业竞争外,与中盐总公司控制的非上市化工企业的业务范围重合主要为纯碱业务。
如果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吉兰泰集团将其持有的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注入兰太实业,兰太实业与吉兰泰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纯碱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也将随之消除。
而中盐总公司则做出承诺,对于其实际控制的未上市的从事烧碱及纯碱业务的企业,在具备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的5年内,本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出售、委托经营等方式,解决与上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在特定区域内的同业竞争问题。
据悉,本次兰太实业收购控股股东的纯碱业务,还与国企混改的大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中盐总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在国企混改的大背景下,从今年4月就不断传出中盐总公司入围混改名单的消息,但却一直是“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本次吉兰泰集团的优质资产注入兰太实业,实现中盐总公司体系内优质资产的证券化,被认为是有助于实现推进中盐总公司系统内混改的步伐。
兰太实业称,通过本次重组,兰太实业在原有金属钠、纯碱、盐等业务基础上,新增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糊树脂等化工业务板块,并提高了纯碱业务产能,实现盐化工产业链的大幅延伸,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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