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吉林市违法违规办理信贷业务 吃银监局两罚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吉林吉林分行”)存在违规办理信贷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于红军处以警告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学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案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1月28日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于红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于红军

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案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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