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12月7日讯  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条例》修订以问题为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为林木种子行业松绑,优化林木种子发展环境,在立法层面为江西省林木种子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立法项目自2016年3月正式启动,于2017年9月1日在江西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审议。《条例》的修订,与上位法做了比较好的衔接,维护了法制统一,对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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