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6日16:16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 昨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一则产品质量安全通告,近期该局组织开展了蚕丝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50批次,分别采自省内商场和批发市场等渠道。对蚕丝被产品的纤维成分含量(胎套、填充物)、填充物质量偏差率、胎套耐干摩擦色牢度、胎套耐湿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胎套、填充物)、pH值(胎套、填充物)、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胎套)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有39批次产品合格,1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78%。

  本次所监测的样品中,11批次不合格的蚕丝被样品均为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存在纤维含量标识不规范、概念模糊,填充物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方面。具体项目分析如下:

  1.标识。填充物含桑蚕丝和(或)柞蚕丝50%以上的才能称之为蚕丝被;蚕丝填充物纤维含量的标识应标注:蚕丝种类(桑蚕丝和柞蚕丝)和丝绵长度,长度分为长、中长和短三类。部分蚕丝被纤维含量标识不符合要求,如只标注为:蚕丝100%,具体蚕丝的种类和丝绵长度并未标注。

  2.填充物。部分企业在桑蚕丝中间掺杂一些其他低成本纤维,如有的用柞蚕丝冒充桑蚕丝,有的用化学纤维冒充蚕丝。桑蚕丝的价格要高于柞蚕丝的价格,不同长度的蚕丝,价格相差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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