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12月5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的通知,王征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75元/股,不高于人民币15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王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股。

  二、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响应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核心员工长期增持公司股票的政策,王征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75元/股,不高于人民币15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

  王征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征先生的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或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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