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记者 殷俊红)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2017年第3批办公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4个省、直辖市4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办公椅产品,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涉及到底座静载荷、稳定性、脚轮往复磨损、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率达23%。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依据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等标准的要求,对办公椅产品的纺织面料干摩擦色牢度、稳定性、座面冲击、扶手垂直向下静载荷、扶手水平静载荷、脚轮往复磨损、底座静载荷、跌落、阻燃性、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安全性(基本安全、密封性能、耐高低温性能、循环寿命)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责任编辑: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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