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记者 殷俊红)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2017年第3批有源音箱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等5个省47家企业生产的47批次有源音箱产品,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涉及到有效频率范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端子、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率达1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依据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T 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4277-2013《音频组合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T 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 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有源音箱产品的有效频率范围、声噪声、端子、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外接软线、电源端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责任编辑: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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