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5日14:40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12月5日讯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廖国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表示,廖国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控制本人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以涨停价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在涨停价位大量买入,影响股票收盘价格和交易量,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违法事实清楚。涉案15只股票封单量高、封单次数多、虚假申报比例高,具有欺诈性,包括中钢天源安妮股份、美好集团、日机密封天玑科技模塑科技八一钢铁亚夏汽车通程控股日发精机\*ST建峰贵糖股份横店东磁金字火腿、桐君阁。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廖国沛违法所得2716.49万元,并处以5432.97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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