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按算术平均计算,东部地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涨幅同比缩小0.4个百分点,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11个省份同比均上涨,涨幅较大的海南、河北分别上涨3.1%和2.4%。与去年同期相比,3个省份涨幅扩大,辽宁、浙江分别扩大0.5和0.4个百分点;8个省份涨幅缩小,上海、江苏分别缩小2和0.8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10个省份涨幅扩大,天津、河北均扩大0.5个百分点;上海涨幅缩小0.2个百分点。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或据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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