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新奥股份11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警示函,原因为截至2016年末,公司存在一笔应收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实控人下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款,而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因此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北京2000多万人口,有户籍的1200万,剩下的是不是人民?
营利性教育公司会把精力放在如何圈钱,而不是办好教育。
奶吧成了我国奶业“变现”的重要途径。
政府的思维方式还处在低端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