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14:47 千龙网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 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公司被处罚

千龙网北京11月23日讯 据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6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7〕6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7 年 7 月 27 日,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清河营南街的工地后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 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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