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4日07:54 一财网

为什么是英国率先通过工业革命进入现代社会

维舟

现代性的起源一直是个谜。虽然人所共知英国是最早通过工业革命实现现代化的国家,但它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则众说纷纭,粗略统计下不下数十种之多。传统观点强调英格兰率先运用水力,并因纺织机、蒸汽机的发明而转向能源-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有些学者强调英式自由主义理念与新教伦理;还有人认为英国作为最早的民族国家,其内部精英斗争开辟了道路;激进的英国学者艾伦·麦克法兰在《现代世界的诞生》中,强调英国的个人主义和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使之在11世纪就变“现代”了。现在,美国学者詹姆斯·弗农又添加上了一个新解释:是与“远方的陌生人”之间的长期贸易和社会互动,为英国带来了现代化,而现代社会又反过来加强了更大范围内的流动性,创造出一个充斥着陌生人的社会。

英国人当然不是第一个与陌生人共处或交易的群体,但英国所参与或创造的跨越边界的贸易网络和技术手段,的确带来了史无前例的货物、人口、资本和信息的大规模、长距离流动。亚当·斯密在200多年前因此主张,英国人可能是首个居住于“陌生人社会”的群体——这意味着一种社会人口眼花缭乱地流转的景象,以及不间断地快速运行和变化的社会。这本身就为基础设施的技术革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因为货物和人的加速移动都依赖交通革命的实现。随之,又造成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大,并为了应对陌生人的涌入而催生出各种体制。由此,一个现代世界在不断的冲刷、重组过程中逐渐成形。按照这一观点,英国的现代化进程直到19世纪才告完成,不仅因为直至1871年英国才成为“城市主导型社会”(城市人口超过总人口半数),而且大部分强化这种流动性的交通、通讯、法律、社会体制方面的变革,正是到那时才涌现或逐渐完善。

弗农并不讳言自己受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的启发。根据齐美尔的论述,“陌生人”的形象长久以来扮演着三个重要角色:促进“超地方”贸易、提供有关自己途经或移入的社会的客观评价、助长了更多抽象社会关系的形成。这种看法本身基于欧洲(尤其是近代欧洲)的历史经验,因为近代欧洲迥异于世界其他地方的特质之一,是产业结构以远途贸易为主,而整个社会结构围绕这一点进行重组。在中世纪欧洲及世界上所有传统社会,贸易结构中的绝大部分乃至全部,都只是地方性贸易,人们的需求在一个很小的地理范围内就能得到满足,甚至无须与陌生人打交道。远途贸易虽然风险高,但利润也高,因为通常运载的大多都是对平民而言并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弗农遗漏的一点是,英国作为岛国的地理条件恐怕也是它能在这样的远途贸易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它国内市场狭小,注意力放在海外,而海运的成本又远低于陆地运输。

不过,齐美尔在《陌生人》一文中,还着重指出:“纵观经济学的历史,外地人总是作为商人出现,抑或是商人作为外地人出现。”此外,他强调“陌生人”概念的意义随着现代性的到来而发生了变化——以前是作为“完整个人”的交往,但在现代城市情境中,“这种互动所采取的是转瞬即逝的交往形式”。相比起来,弗农淡化了“远方的陌生人”作为商人的意味,而将之作为一个一般性的名词,用来指称所有“他者”,不管是英国人在海外遇到的土著,还是在国内的乡下人、失地工人或爱尔兰人。如果说这些都是“陌生人”,那么反过来说,这想必是从一个“都市英国人”(当然,主要是伦敦人)的视角出发的,后者恐怕也是他这一论述中潜藏的主角,因为是他们在遇到“陌生人”时完善了那些技术和社会制度,而不是那些陌生人——陌生人看起来只是提供了某种外部刺激。

现代人大多已忘记,在原始的社会形态中,与陌生人共处本身是一件令人恐惧的事。马林诺夫斯基名著《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指出:“土著人对异己群体的基本态度是敌视和不信任,每一个陌生人都是敌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民族志特征……像一切特殊、反常的事情一样,要解除这个对陌生人的习惯性敌意,必然要靠巫术予以肯定和帮助。”犹太教经典《塔木德》甚至说:“永远不要在夜晚和陌生人打招呼,或许他就是魔鬼。”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在研究南美洲印第安人社会后指出,原始部落解决陌生人难题的策略有两种:“吃掉陌生人”(食人或同化策略)、“吐出陌生人”(把他们聚集起来驱逐出境)。在拉丁语中,“陌生人”(hospes)和“敌人”(hostis)这两个词是从同一个词干派生出来的;就像英语中的“陌生人”(stranger)一词的词根也仍留有“古怪的”这一层意味。不难设想,在这样的社会观念下,一个群体与陌生人之间的互动很难达成互信互利,而他们彼此关系的建立往往也是依靠巫术和政治联盟,而不是经济关系。

因此,仅凭“远方的陌生人”恐怕无法自动催生现代化,否则无法解释现代社会为何偏偏诞生在此时此地,既然古希腊、罗马也早已和陌生人打交道,印度洋贸易体系、东亚朝贡贸易也都盛行已久,却无法从中分娩出现代资本主义。弗农虽然主要是为了解释英国如何变成一个现代国家,但也认为“与陌生人打交道”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处境,这使他在解释英国现代社会起源时,避免了麦克法兰那种带有几分沾沾自喜的“英格兰例外论”,但也给自己造成了一种难以解释的困境:如何解释其他群体没能通过这种与陌生人的互动自发进入现代化?

至少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这很难解释。如果说西方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在罗马法的精神中贯注着“人与人之间是陌生人之间的契约责任关系”这样的观念,那么中国社会则恰恰相反。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说得很清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只有陌生人之间才需要清晰界定彼此的权利和利益,并以法律作为彼此关系的准则,其影响所至,英语中的姻亲关系也都要用“in-law”(法律意义上的)来表示,如女婿是“法律意义上的儿子”(son-in-law);而中国人则倒过来,对陌生人也要建立拟亲属关系——和母亲同辈的都是“阿姨”,套近乎时叫声“哥”也能拉近几分距离。因此,与陌生人的相遇并不必然导致现代社会的出现,也不一定催生一系列法规和抽象体制,至少中国人的传统策略是将之纳入原有的同心圆社会关系网络中,并以礼法等级而非法律来界定和管理政治、社会、经济生活。

因此,在我看来,关键之处并不是与“远方的陌生人”之间的接触互动本身,而是以什么方式进行接触互动,与陌生人的交往最多是达致现代化所必要但不充分条件。弗农强调“现代性不是义无反顾流向大海的河水,而是一条车来车往的公路,没有人知道每辆车从何而来,又去向何方”,但问题是,这样的景象本身就需要一个自由的市场机制作为支撑。他强调了“陌生人”的流动,但实际上,货物、资金和信息的流动至少同样重要——早期资本主义便是带着资金到陌生之地,组织陌生人为不同市场生产货物。这意味着一个依赖远途贸易且城市主导的经济体不断自我更新,而这或许才是现代社会生发的动力机制。弗农认为,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重组只是现代性所引发的后果,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起因,这不无道理,但他将陌生人互动视为“起因”,却也可能是“后果”。因为日益增加的流动性本身就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体现,但难说就是它带来了现代化,两者最多是相互强化的关系。这就像黄仁宇一直鼓吹“数目字管理”,斥责传统中国社会未能做到这一点,但问题在于:实现“数目字管理”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

当然,这本书非常简洁且精彩地描述了英国在现代化过程中那种不断加速的流动性,也正确地强调了“远方的陌生人”是一个重在流动的“过程”,这使人们的注意力在时空上都大大超出了近代英国的范畴,进而意识到那是一个不断增长变化的进程。确实,流动性是现代世界的普遍特征,但我们仍须回答的是:如果是这样,那为何是英国率先进入现代社会?它又是怎么流动起来的?这恐怕还是得追溯到英国与西欧社会自身的内在驱动力上去吧。

《远方的陌生人:英国是如何成为现代国家的》

【美】詹姆斯·弗农 著

商务印书馆2017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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