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08:34 证券日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利润表项目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与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控”)、天津诚致德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致德盛”)共同出资设立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金联金控”),金联金控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公司出资7.65亿元,占金联金控注册资本51%;东方投控出资5.1亿元,占金联金控注册资本的34%;诚致德盛出资2.25亿元,占金联金控注册资本的15%。各方均以现金出资,我公司为金联金控控股股东。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拟与东方投控、诚致德盛、天津百盛坤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盛坤达”)共同发起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泓沣”)。宁波泓沣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商业投资出资1.02亿元,占宁波泓沣注册资本51%;百盛坤达出资0.5亿元,占宁波泓沣注册资本25%;东方投控出资0.38亿元,占宁波泓沣注册资本19%;诚致德盛出资0.1亿元,占宁波泓沣注册资本5%。各方均以现金出资。

  (2)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投资拟与东方投控、诚致德盛、百盛坤达共同发起设立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钰璟投资”)。钰璟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商业投资、东方投控和诚致德盛作为有限合伙人按51%:19%:29%比例出资,百盛坤达作为普通合伙人按1%比例出资并负责经营管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宁波泓沣和钰璟投资已完成注册工商登记手续。

  2、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获得受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明涛

  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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