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18日14:33 新浪综合

  多举措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使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确定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会议决定,将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理11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做法推广到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

  会议确定,一要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以航空、铁路、汽车、信息等产业为重点,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快完善和提升适合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2018年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并逐步扩大认证覆盖面,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二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进企业承诺制,以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绿色有机、机器人、物联网等高端产品和健康、教育、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打造质量品牌。三要探索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审慎监管。四要强化监管,严格资质认定标准,加快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清理整合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建立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严厉打击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行为。五要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推行和强化质量认证这一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中国制造提质升级、迈向中高端。

  规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

  9月6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明确了转移支付支持范围、资金分配原则等。根据《办法》,转移支付资金选取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办法》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规范资金分配,加强资金管理,将各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补助对象原则上不得超出本办法确定的转移支付范围,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不得低于中央财政下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额。享受转移支付的地区应当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大生态扶贫投入,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及形象工程建设和竞争性领域,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和资金的绩效管理。

  《办法》旨在规范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

  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央行、网信办、工信部等七部门9月4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告》提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公告》意在防范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风险蔓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全国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国国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全国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50个以上,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意见》还明确了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增强粮食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三是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五是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等。

  这是国办印发的首个粮食产业经济方面的专门文件,将有助于解决我国优质粮食供给不足、深加工转化滞后等突出问题。

  联合惩戒物流业失信行为

  对失信主体招录(聘)为公务员予以限制

  国家发改委网站9月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交通部等多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近日印发。《备忘录》指出,国家发改委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和单位提供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相关部门根据本备忘录约定的内容对“黑名单”中的失信主体实施惩戒。

  《备忘录》列出五大类27项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包括对失信主体申请从事道路、铁路、水路等经营业务,在班线和航线审批、经营许可等方面依法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对失信主体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予以限制;将失信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税务部门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的重要参考;将失信状况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审慎性参考等。

  《备忘录》旨在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运输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

  到2025年,危化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

  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意见》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组织开展摸底评估;二是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四是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五是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六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对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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