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9月15日在记者会公开回应阿里巴巴未能在香港上市,“当时阿里巴巴并无提交A1表,上市申请程序并未正式开始,证监会亦无正式参与。当时主要是阿里巴巴、上市委员会与投行一起进行探讨。”

  2014年,阿里巴巴一度有意在香港上市,但香港以其同股同权的制度为由,拒绝了阿里巴巴,并为此广受诟病。

  唐家成表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具有良好的法治以及正当的程序。针对重要事件以及影响香港大局面的重要市场发展,将汇聚不同高层人士一起参加决策以及政策推动。”

  同时,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透露,市场普遍认为阿里巴巴来港上市与同股不同权有直接关系,“对此我们需要严肃探讨,政府、证监会与港交所持开放态度,并进行谨慎研究。在新经济时代,如果决定要向前行,需要如何保障投资者。”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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