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内下单 工银瑞信原交易室副总监涉“老鼠仓”落网

  万佳丽

  证监会联手公安机关,正在不断加大“老鼠仓”查处力度,令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在7月7日证监会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通报了近年来“老鼠仓”执法情况。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启动99起“老鼠仓”违法线索核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涉案交易金额约800亿元。

  其中,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工银瑞信基金公司交易室副总监胡某涉“老鼠仓”案例就是新型“老鼠仓”的典型。

  大数据监控,新型“老鼠仓”现形

  老鼠仓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说到“老鼠仓”,焦点几乎都聚集在基金经理或者是帮助基金经理调研的研究员,他们因为职务原因往往能迅速获取内幕消息,然后暗自提前建仓买入,赚取非法收入。

  但在工银瑞信基金公司交易室副总监胡某涉“老鼠仓”非法获利4200万元事件中,这群“老鼠”提前并不掌握信息,也没有提前建仓,而是同时甚至延后建仓。至此一种新型“老鼠仓”犯罪手法浮出水面,我们且来看看“老鼠”们都是怎么产生抗药性,变异升级的。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监察中心,一群专业人士紧盯显示屏,监控着从这儿进进出出的交易数据。证监会破获的多起“老鼠仓”案件线索就是来自这里,他们就像严格公正的猫,时刻追踪着老鼠的踪迹。

  当然猫警长的火眼金睛要依赖于深交所监察中心的大数据智能监控平台,该平台从2013年正式上线运营,全天要处理超过1亿笔的成交记录,还可以在线处理20年以上的数据。就在2015年4月,大数据智能监控平台成功监控到的两个账户的异常交易引起了监察人员的关注,一些基金交易员、保险资管从业人员甚至是总监级、高管级的人员也开始玩起了“老鼠仓”。

  据央视报道,这两个账户对104只股票先后进行的113次交易,在交易时点和方向上都和某只基金趋同,简单讲就是这只基金买什么,它就买什么,交易金额高达1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这两个账户的异常交易后,第一时间将线索向中国证监会上报,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人员当时就判断,这个账户交易的未公开信息的来源很可能是交易室或者一些别的渠道。那么,究竟谁会延后知晓基金交易的股票以及交易时间、数量等未公开消息,而且信息量如此巨大?

  据悉,在基金买卖股票的链条上,负责执行买卖命令的交易室交易员、负责资金托管的银行工作人员甚至负责基金净值计算的结算部门理论上都可能会延后知晓未公开信息,他们都有铤而走险做“老鼠仓”的可能,这就意味着如今做“老鼠仓”的人群范围更大了。在不断地梳理和排查后,稽查人员最终锁定了工银瑞信基金公司管理交易员的交易室副总监胡某。

  累计交易10亿元,获利4200万元

  工银瑞信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中国工商银行控股80%,股东瑞士信贷占股20%。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工银瑞信旗下基金达到106只,基金规模达到6979亿元,基金规模在所有基金公司中排名第二。

  这样一家大型基金公司里的交易室副总监会是个怎样的角色呢?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他有权限把所有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分配给下面的每个交易员,每个交易员交易了什么股票他都是能事先看到的,相当于这几千亿盘子的整个交易行为是他一个人可以预知的,他既是管理员又是发单员又是操作员,一边管理着几千亿别人的钱,另一方面上班的时候拿手机在两个账户中偷偷进行交易。

  经查,从2012年到2015年,胡某操作父亲和岳父的账户动用资金1700万元交易104只股票共113次,累计交易金额高达10亿元,最终非法获利4200万元。他为何敢这么明目张胆地作案?基金公司明确禁止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使用手机,胡某究竟是如何规避监管的呢?警方介绍,胡某是利用就餐和上卫生间的机会下单买卖的。

  据稽查人员说,事实上不管做“老鼠仓”的人是长期作案,还是偶尔为之,在不断升级的大数据筛查中,都会被最终识别出来。

  工银瑞信基金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称,因公安机关未披露胡某姓名,公司尚不便透露,胡某为我司原交易室员工,已于2015年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被调查细节公司并不知情。

  同时对于此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损害基金公司和基金行业的形象和信誉,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工银瑞信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对于胡某这类非投研人员的新型犯罪行为,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后续将加强投研及非公开信息相关链条人员的教育、管理、监控和处罚等措施,完善现有监控手段和管控措施,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的定期排查,进一步细化员工违规处理标准和工作机制。

  机构“窝案”频发,监管拓宽执法覆盖

  7月7日公安部官网显示,近日公安部部署北京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胡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已侦查终结并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胡某最终能否被定罪?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目前该案已经被移交检察机关,但一般行政审查的标准是低于司法审查标准的。移交检察机关后,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确认其行为为犯罪,再提起公诉,这些还需等待,不过通常来说,证监会移交时都会先内部评估,证监会认为涉嫌犯罪时才会移交检察机关,所以在这种程度上说,胡某某被追究司法责任的概率很大。

  也有业内律师分析,这类“老鼠仓”事件,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及最高院的指导案例来看,从动用资金、交易金额、非法获利额等方面分析,本案金额巨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旦查证属实,胡某很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7月7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说到,从查处情况看,涉案人员岗位有新变化、违法操作有新招术,一是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和获利金额大,长期、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二是个别经营机构“窝案”频发,有的机构多名从业人员同时涉案,有的机构同一岗位前后任投研人员先后涉案。三是案发岗位除了投资经理、研究人员,还涉及交易员、销售人员、部门总监甚至机构高管,相关人员保密意识十分淡薄。四是信息传递型交易逐渐增多,出现从业人员相互交换信息或与利益关系人内外勾结、共谋作案的现象。五是案发领域从基金行业向保险资管、托管银行蔓延。

  基于这些特点,监管层也有了新招。

  一是积极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2014年8月21日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明令禁止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

  二是充分依托运用大数据监控技术。通过对历史交易数据跟踪拟合、回溯重演,市场监察部门精准锁定了一批可疑账户,跟随资管产品先买先卖、同进同出的异常交易线索。

  三是主动拓宽执法行动的覆盖领域。在密切监控公募基金产品趋同交易的同时,对私募产品、券商资管、专户理财、信托计划、保险投资等各类账户伴生的趋同交易组织案件调查。

  四是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和防范“老鼠仓”交易专项行动。通过从快、从严查处典型案件并公开宣传,有力遏止“老鼠仓”多发蔓延态势。

  五是加强对经营机构资管业务的合规检查。组织开展基金从业人员“老鼠仓”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机构专项检查;对相关机构在信息管控、人员选聘、通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内控缺失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督促基金公司全面提高合规风控水平,最大程度挤压违法犯罪行为滋生蔓延的空间。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