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下称“新规”),新增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扣分项,因此,券商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罚单也将被列入扣分项,且新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此规定施行后,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在7月12日和7月13日公告了对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泰证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海证券”)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不完全统计,自今年年初以来,有31家券商从股转公司领罚单,一共领取了38张罚单。

  新规后两券商领罚

  7月7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这是该规定自2009年5月发布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新规第十条规定:证券公司被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每次扣0.25分;被采取纪律处分的,每次扣0.5分;证券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授权履行相关职责的单位(包括全国股转公司)采取措施的,比照执行。

  这也意味着,今后券商领到全国股转公司罚单也将被列入扣分项。

  民生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李锋认为,此次新规凸显全方位从严监管趋势,促进证券行业优化合规风控水平,给予业务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强的公司适当加分,而对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公司,给予处罚和下调评级。分类评级的下调将直接影响券商风险准备金规模要求、增加业务申请、营业网点新设、发行上市等。

  新规正式实施后,全国股转公司分别在7月12日和13日公告了对恒泰证券和东海证券的监管措施决定。

  由于恒泰证券在为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832283.OC)提供做市服务过程中,构成做市交易违规,股转公司给予其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东海证券作为北京博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雅科技”)的主办券商,未能督促博雅科技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章程;事先审查了博雅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但未能发现其中存在的错误;东海证券在发现博雅科技存在资金占用行为后未能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存在的其他资金占用行为,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股转公司对东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31家券商被罚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措施决定的签署时间不完全统计,从年初至今,已经有31家券商被股转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合计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次数达到38次。

  其中,有7家券商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次数在2次以上(含2次),具体包括海通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首创证券、信达证券、招商证券和中泰证券等七家。

  而华龙证券被处罚的次数最多,为三次。因为华龙证券在担任洁誉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圣荣沐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的主办券商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所以分别在今年6月27日和6月30日被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此外,华龙证券在作为华龙期货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同时,给华龙期货提供做市服务,为此,股转公司对其采取约见谈话并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统计,全国股转公司在2017年初第一次采取监管措施的券商是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在担任成都普罗米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期间,已知悉实控人变更情形,但未及时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披义务”,因此,股转公司对信达证券采取了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华林证券所受惩罚最重,其作为族兴新材的主办券商,未能督导公司正确办理股票暂停转让,未能督导公司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因此股转公司给予华林证券“暂停从事部分推荐业务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而查看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可以发现,今年股转公司有三次明显集中的查处行动。

  一批是2月27日至28日,股转公司给予银河证券、湘财证券、海通证券、万联证券以及东吴证券“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主要因其督导的新三板公司出现信披违规等行为,而他们作为主办券商未能勤勉尽责。

  另一批是3月16日集中对华安证券、招商证券、联讯证券、渤海证券、银泰证券和首创证券这6家券商“在接到股转公司经办人电话通知并收到关于同意你公司后续加入(或退出)为某股票做市的函后,未按规则要求于当天在股转公司官网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股转公司对他们采取了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还有一批是在3月31日集中对华泰证券、中泰证券、西南证券东北证券给予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主要因为这些券商督导的新三板公司均出现违规担保情况,券商均未能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编辑 王兆寰 主编 金水

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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