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6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第十八届董事会主席》

  选举郁亮先生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主席。

  二、审议通过《选举第十八届董事会副主席》

  选举林茂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副主席。

  三、审议通过《选举第十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选举吴嘉宁独立董事、刘姝威独立董事、陈贤军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吴嘉宁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选举康典独立董事、吴嘉宁独立董事、林茂德董事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康典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选举李强独立董事、孙盛典董事、张旭董事为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委员选举李强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主席提名,并经过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朱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委任王石先生为董事会名誉主席的议案》

  为充分肯定王石先生过去33年对公司做出的不可替代的贡献,经审议,董事会委任王石先生为董事会名誉主席。作为名誉主席,王石先生并非本公司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公司治理。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经董事会主席提名,并经过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郁亮先生为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并经过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王文金先生为执行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张旭先生为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孙嘉先生为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任期均为三年。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裁投资相关决策权限的议案》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指定授权额度内,授予总裁投资相关决策权限,授权的有效期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或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为止。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裁融资相关决策权限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指定授权额度内,授权总裁融资相关决策权限,授权的有效期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或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为止。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裁有效利用短期富余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指定授权额度内,授权总裁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短期富余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授权的有效期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或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授权为止。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简历

  郁亮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郁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郁先生1990年加入万科,1994年起任公司董事,1996年任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01年起任公司总裁至今。加入万科之前,郁先生曾供职于深圳外贸集团。郁先生目前兼任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69)独立董事。

  林茂德先生,1956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林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金融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为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林先生于2006年9月调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加入深圳地铁之前,林先生先后任四川财经学院金融系讲师,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6)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副总经理。

  肖民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肖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同济大学地下建筑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现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肖先生于2009年3月调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加入深圳地铁之前,其于1988年8月至2009年3月在铁道部第三勘察设计院(现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地铁分院工程师、高工、分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分院长、副分院长兼城交分院总工程师、院副总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88年7月在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局工作。肖先生目前兼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39)董事。

  陈贤军先生,1972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先生于1993年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现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现为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加入深圳地铁之前,陈先生历任杭州江南电子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审,深圳市龙岗区燃气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业绩考核(审计)处、监督稽查处(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6)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先生目前兼任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公司董事。

  孙盛典先生,1955年出生,现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先生于2005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孙先生曾任深圳市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751)独立董事;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会长。孙先生目前兼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16)独立董事。

  王文金先生,1966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首席风险官,系董事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王先生于1994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王先生1993年加入万科,历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在加入万科之前,王先生先后供职于合肥市塑料十厂、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张旭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张先生1984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获学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特洛伊州立大学(troy state university)MBA学位。张先生2002年加入万科,历任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在加入万科之前,张先生曾供职于中国海外集团。张先生目前兼任万科置业(海外)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代码:1036)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之日,郁亮先生、王文金先生、张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票7,306,245股、2,314,291股和904,039股,林茂德先生、肖民先生、陈贤军先生、孙盛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7位非独立董事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述7位非独立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独立董事简历

  康典先生,1948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康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获学士学位;于1984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学位。康先生于2009年至2016年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336;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336)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4年至2009年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外项目管理处处长,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粤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粤海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和粤海亚洲保险董事长,时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姝威女士,1952年出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女士于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刘女士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为金融方面的知名学者。2002年被评为中央电视台“经济年度人物”和“感动中国――2002年度人物”。

  吴嘉宁先生,1960年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吴先生于1984年、1999年分别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1984年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行,1996年起担任合伙人,后任毕马威中国副主席,2016年3月退休。吴先生现为香港执业会计师、澳门执业核数师暨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F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CA)、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AICAEW)。

  李强先生,1972年出生,现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西安统计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于2002年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李先生2014年至2015年任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至2014年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挂职担任副局长。1998年至2013年历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处长。1995年至1998年在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作。

  截止本公告之日,康典先生、刘姝威女士、吴嘉宁先生和李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4位独立董事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述4位独立董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郁亮先生,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部分。

  王文金先生,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部分。

  张旭先生,请见“非独立董事简历”部分。

  孙嘉先生,1978年出生,现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孙先生于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孙先生曾先后供职于麦肯锡咨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2007年加入万科,2008年任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0年任西安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任上海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任公司副总裁。

  朱旭女士,1975 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朱女士于1997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伦敦大学学院公共政策硕士学位。朱女士为英国志奋领(CHEVENING)学者、注册税务师。朱女士曾先后供职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77)、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82)。朱女士目前还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常务委员。

  孙嘉先生、朱旭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5606666

  传真:0755-25531696

  邮箱:ir@vanke.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邮政编码:518083

  截止本公告之日,郁亮先生、王文金先生、张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A股股票7,306,245股、2,314,291股和904,039股,孙嘉先生、朱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5位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述5位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6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30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选举解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体委员无记名投票,一致同意推选周清平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一职。周清平先生将与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解冻先生、郑英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附件:监事简历

  解冻先生,1965年出生。现任万科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解先生1987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无线电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获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获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解先生于1992年加入万科,历任人事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加入万科之前,解先生曾供职于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深圳RGB电子有限公司。解先生曾于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担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99)独立董事。

  郑英女士,1970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物业开发总部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郑女士于1991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于1994年获得西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专业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郑女士于2013年6月调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资源开发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物业开发总部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期间兼任商业管理中心经理)。加入深圳地铁之前,郑女士历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经理助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6)投资发展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

  周清平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周先生1993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周先生曾任职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加入万科,任万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 年任成都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 年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监察部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之日,解冻先生、周清平先生分别持有1,490,745股、20,000股公司A股股票,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上述3位监事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述3位监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7-06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2017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地铁”)出具的《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深圳地铁提请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三项临时提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股股东仅能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会主席王石

  6、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15:00。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

  ■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郁亮、林茂德、肖民、陈贤军、孙盛典、王文金和张旭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康典、刘姝威、吴嘉宁和李强为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解冻、郑英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王翠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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