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7日(星期五)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7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的议案》
2.《关于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1 选举李从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选举赵文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选举高育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 选举孙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 选举吴仲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 选举聂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1 选举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 选举袁泽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 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5.1 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2 选举陈崇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6.《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1 公司与佛山花博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6.2 公司与研源环境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披露情况
议案1-4、议案6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议案6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议案2涉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3、议案4、议案5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其中议案6.1关联股东深圳市万润实业有限公司、李从文、赵文凤及吴仲起回避表决,议案6.2关联股东田守能回避表决。
5.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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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7月11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7月1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指定传真:0755-83148398
联系人:程玉姣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5”,投票简称为“文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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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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