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7-0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6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表决,一致同意徐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徐成先生将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徐成先生简历
徐成先生,1968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企管部部长。
徐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7-10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00至2017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人,代表股份126,696,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118,187,2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8,508,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2人,代表股份8,556,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7,1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8,508,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9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5,95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5,95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5,95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5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5,95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5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19,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5%;反对7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7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04%;反对7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34,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62%;反对7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任君先生、岳祥训先生、丁绍红女士、王忠峰先生、李建文先生、刘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任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6%。选举结果:当选。
2、选举岳祥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6%。选举结果:当选。
3、选举丁绍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6%。选举结果:当选。
4、选举王忠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6%。选举结果:当选。
5、选举李建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6%。选举结果:当选。
6、选举刘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6%。选举结果:当选。
(九)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王月永先生、刘海英女士、孟庆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月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7%。选举结果:当选。
2、选举刘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7%。选举结果:当选。
3、选举孟庆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7%。选举结果:当选。
(十)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焦阳女士、王明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详见同日《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焦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7%。选举结果:当选。
2、选举王明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4,918,876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778,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277%。选举结果:当选。
四、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的《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杨群
3、结论性意见:公司二0一 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4-11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一致推选任君董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任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岳祥训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任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岳祥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故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也需作相应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君先生、王月永先生、刘海英女士,任君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岳祥训先生、王月永先生、孟庆强先生,孟庆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丁绍红女士、刘海英女士,孟庆强先生,刘海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忠峰先生、王月永先生、刘海英女士,王月永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人选均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议案;
1、根据公司总经理岳祥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建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根据公司总经理岳祥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卫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根据公司总经理岳祥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祥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选均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任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支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董事长任君先生,195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历任山西石油总公司审计处处长;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山西石油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公司")董事长。
任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副董事长、总经理岳祥训先生,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润滑油中心经理;中国石化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经理;中国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经理。现任泰山石油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
岳祥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情形。
董事丁绍红女士,1968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处副处长、财务结算中心主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企管处处长;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现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泰山石油董事。
丁绍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王忠峰先生,1968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处审计专员(副处级)、财务审计专家;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泰山石油董事。
王忠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副总经理李建文先生,1967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泰山石油证券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泰山石油董事会秘书;泰山石油副总经理。现任泰山石油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李建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票4,649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情形。
董事、副总经理刘卫华先生,197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泰山石油零售中心主管、支部书记;泰山石油城区片区经理;泰山石油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泰山石油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卫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月永先生,1965年12月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至1994年于山东财经大学任教;1994年至2000年就职于山东证券交易中心,历任研究发展部经理、清算部经理、总会计师;2000年至2002年任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9年任北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投资总监,兼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师范大学MBA客座研究员。2014年5月起任泰山石油独立董事。
王月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海英女士,1964年9月出生,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学士,山东大学数学院运筹学与控制论硕士,南开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历任山东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山东大学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兼任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起任泰山石油独立董事。
刘海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孟庆强先生,1973年1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洞察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安百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年5月起任泰山石油独立董事。
孟庆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总会计师李祥新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总公司财务资产处副主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实物资产处(土地管理处)副处长;中国石化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副经理。现任泰山石油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李祥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李支清先生,1966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历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事员、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泰山石油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
李支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17-1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与会监事推选王明昌监事(简历附后)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选举焦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焦阳女士,1973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劳资科科长、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山石油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
焦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监事王明昌先生,1971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泰山石油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企管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企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泰山石油监事。
王明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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