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2017-02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董事选举公司副董事长郭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沈雯先生、沈臻先生、唐继锋先生、陆卫达先生、独立董事刘熀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毅琦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逐项审议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2.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 议案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3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4 议案名称:向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5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7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8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9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0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1 议案名称:资信情况和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12 议案名称: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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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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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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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郭峰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郭峰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朱玉婷、朱艳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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