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精电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精电"或"乙方")于2017年6月20日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学院(以下简称"国防科大计算机学院"或"甲方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采购中心(简称"国防科大采购中心"或"甲方二")签订了《采购合同》,确认天通精电为国防科大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升级系统项目的供货合作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精电作为供货方,与国防科大计算机学院及国防科大采购中心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991.88万元(含税)。本次采购项目包含了从元器件采购、PCB生产、散热器制作、印制板装焊到调试、组装以及维保等全产业链。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是国防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下的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列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的重点建设。学校现有10个学院,下设多个系、所、实验室,其中计算机学院一直专注于超级计算机产品的研究开发,详细情况可登陆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nudt.edu.cn)查询。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99,918,839元人民币(含税)。以上价格包括产品的测试、运输物流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售后服务:质保期为通过验收后3年,质保期内或超出质保期后3年内的补充采购,单价不高于中标单价。

  4、资金结算: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产品验收合格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其中样品验收后支付40%,批量验收后支付25%);5%的余款根据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六个月之后支付,实际合同支付金额不高于合同签订金额。

  5、合同生效:正式合同由双甲方、乙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3年。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在新一届全球超算500强排名出台之际,天通精电与国防科大的本次合作,不同于与以往的合作项目,本次采购项目包含了从元器件采购到组装、维保等全产业链,标志着天通精电对超级计算机的服务已从单一的装焊加工升级到功能主板制造的全流程。此举将有助于天河新一代超级计算机重登全球之巅。

  天通精电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同的签订并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已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天通精电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货。

  五、备查文件

  《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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