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7-3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7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广安科贸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浙江省居住证多应用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数据分析系统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7-33)。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7-3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信和平”)拟与浙江广安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科贸”)共同出资2,000万元组建“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东信和平与广安科贸各出资1,000万元,均以现金出资,各占50%股权。

  2、投资行为审批程序

  2017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东信和平与合资方广安科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资组建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浙江广安科贸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南路316号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业务:印章、防伪印章制作,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底)。 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证件制作服务、电脑软件开发、网络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咨询服务,PVC证卡材料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5、法人代表:姚永根

  6、股东名称:

  ■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广信数据有限公司(暂定)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安装及维护,系统开发、集成、建设及运营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集成,安防工程设计、安装,网络平台开发、运营,网站设计、开发,网页制作,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设备租赁,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包含信息咨询、数据服务等),经济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兼自有媒介广告发布,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5、出资方式:东信和平与广安科贸各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各持有50%股权。

  6、营业期限:20年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号(以实际工商注册为准)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和注册资本

  1、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建立浙江省居住证多应用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数据分析系统,推进全省流动人口安全、便捷、智慧的生活方式,推动开展各地市政府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差异化服务。

  2、合资公司的宗旨:采用先进的技术,以建设浙江省居住证多应用服务平台和互联互通大数据分析系统为主要目标,对接浙江省各地市IC卡式居住证与全省交通、金融、社保、商业和公用事业等之间的互联互通应用,实现住、行、消等多应用服务的技术支撑与互联互通服务,通过持续平台及系统运营不断提高合资公司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或许满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双方均以货币投入,东信和平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广安科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二)利益分配

  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

  (三)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由东信和平推荐,报请董事会聘任;设立2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东信和平和广安科贸各推荐1名,董事会聘任;合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由广安科贸推荐,报请董事会聘任。

  (四)合作解除

  1、如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有一方认为合资公司无继续存在之必要,则由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资协议;

  2、由于合资公司经营不善、持续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资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可解除合资协议。

  (五)违约责任

  由于合资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协议、《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造成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或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协议。如继续合资的,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双方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信和平与广安科贸合作组建合资公司,获得全省居住证的多应用服务平台与大数据分析系统的独家运营权,匹配东信和平发展系统业务和向系统运营服务转型的发展战略。在解决方案和系统运营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拓展业务的同时,也可以带动东信和平在卡端、终端的研发、升级、创新和商用,打造产品端、系统端和平台运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多层次产业链,实现东信和平业务转型升级、持续发展的战略。

  本次投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业务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金融业风险等,公司将会拟定积极的应对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在后续的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该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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