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7)03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温焯东先生、副总裁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上述人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减持公司股份。

  1、温焯东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175,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75%,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543,8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69%);

  2、李亚平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56,0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2%,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39,0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温焯东、李亚平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温焯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75,5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75%;李亚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6,0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其通过新余市东笙科技有限公司各自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通过大宗交易转为各自直接持有。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温焯东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3,8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69%;李亚平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01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温焯东先生、李亚平先生相关减持承诺如下:

  (1)股份减持承诺:

  ①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新宝股份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新宝股份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②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新宝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新宝股份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新宝股份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新宝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新宝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温焯东先生、李亚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温焯东先生、李亚平先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温焯东先生、李亚平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7)03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625,721,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187,716,4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13,437,768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由625,721,360股增至813,437,76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25,721,360元增至813,437,768元,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近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617653845D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625,721,360元增至813,437,768元,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保持不变,具体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653845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壹仟叁佰肆拾叁万柒仟柒佰陆拾捌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蒸汽熨斗、搅拌机、咖啡壶、开水器、面包机等家用电器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模具、电机、电路板等电器产品散件、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认证测试等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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