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商人发〔2017〕24号

厅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4月24日

附件:【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办 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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