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07日06:13 金融时报

  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迈入新阶段

  本报记者 李国辉

  近日,国务院分别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迈入进一步深化推进实施的新阶段。

  “我们需要在新的背景下审视此轮自贸区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当前全球经济正处在“逆全球化”的浪潮之中,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在此背景下,此次新设7个自贸区并对上海自贸区下一步改革进行部署,全面布局、梯次推进、以点带面、积极稳妥的对外开放路径十分清晰,建设更具深度、更高层次、对标国际的自由贸易园区的目标十分明确,从而进一步向世界亮明了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鲜明态度和持续推动自由贸易的坚定决心。另外,此轮自贸区扩容和改革深化也有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用意。

  差异化、立体式探索可复制经验

  截至目前,全国共11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形成了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全面覆盖、梯度推进的模式,一个“1+3+7”的“雁行阵”自贸区格局初现轮廓。

  上海自贸区建设3年多来,形成的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大部分已被第二批自贸区吸收借鉴。连平认为,第三批自贸区将继续按照上海自贸区的经验,在办事流程、进出口税收政策优惠及金融改革等方面稳步推进,而且第三批自贸区大都位于中西部地区,这为相关改革创新政策最终向全国推广、复制提供了载体。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批的7个自贸区改革方案除了按照上海经验稳步推进之外,都结合本地实际,各有侧重。如辽宁重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河南重点打造国际交通物流通道;重庆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陕西将创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机制,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

  这些结合当地特色的改革方案,大大减少了改革政策的“水土不服”问题,有助于带动当地乃至区域产业发展,也有助于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

  此外,记者注意到,第三批自贸区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如辽宁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桥头堡;河南、湖北是中部崛起的两大战略支点和“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陕西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支点,同时也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扮演重要角色;浙江、重庆、四川则在长江经济带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重庆和四川同时也是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的关键节点。

  上海自贸区全改方案升级

  金融制度改革创新是上海自贸区不同于其他自贸区的重要特征。此次提出的上海自贸区全改方案与第三批设立的7个自贸区相得益彰,并推出“升级版”方案,提出要建设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贸易区,加快构建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人民币全球服务体系,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

  此次上海自贸区全改方案提出“加快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有分析认为,当前我国金融领域风险备受关注,防风险、控杠杆将是近一个时期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常态化重点任务。

  “在此背景下,对此次全改方案中有关防范金融风险的描述也应赋予不同寻常的意义。”连平认为,未来在上海自贸区开展金融监管机制创新、探索新的监管范式、创新风险管理工具手段等,以深化构建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服务体系,颇值得期待。

  此外,上海自贸区将建设符合国际通行的金融、外汇管理制度,强化国际金融中心与自贸区建设联动。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连平表示,上海自贸区将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并强化联动建设。期待相关细则的落地,从而为上海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迈入全球金融中心前列,夯实基础。

  专家建议加快推广应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上海自贸区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已经运行一段时期,在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有效隔离风险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连平建议,可考虑研究将自由贸易账户体系逐渐推广到其他自贸区,大范围复制,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成为全国改革创新、对外开放的主要框架制度,这同时也有助于其他自贸区尽快稳妥推进相关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开放创新实验。

  连平还表示,应转变观念,建立容错试错机制。自贸区定位于“试验区”,就要转变“唯风险是从”的观念,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切实使自贸区真正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建议在自贸区实施容错试错机制,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容许出错,鼓励大胆尝试。可以采取边推进、边总结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经济主体以个案的形式试点推进。

  “无论是现有的改革方案,还是今后出台创新政策,都要加快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以推动总体方案政策快速落地实施。”连平建议,监管部门应多与市场进行沟通,及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加快政策推进速度;实施细则也不必在一开始就苛求面面俱到、一应俱全,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经济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同时监管部门加强监测分析,一旦有风险苗头,再出台补充规定加以完善。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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