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共同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锂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50%,融捷投资以现金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50%。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是时公司与融捷投资尚未签署投资协议。上述详情请查阅公司2017年3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融捷投资(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投资协议》,融捷锂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详细信息如下:

  一、融捷锂业的工商信息

  名称: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3MA6CLH157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

  法定代表人: 王俊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3月13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安排

  ■

  甲乙双方作为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股东权利

  (1)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利;

  (2)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3)有任命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依法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5)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及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6)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建议或质询;

  (7)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要求纠正该行为,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3、股东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4、公司治理

  (1)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乙方推荐人员,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推荐人员,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推荐人员,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的职权由双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三、其他说明

  根据《投资协议》及融捷锂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捷锂业工商注册完成后,将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1、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投资协议》;

  2、融捷锂业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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