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601377.SH)3月15日晚公布了设立欣泰电气(300372.SZ)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进展情况。公司称,已拟订先行赔付方案草案,进行了先行赔付所需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此前有投资担心欣泰电气起诉证监会可能会影响到及时赔付。对此,兴业证券表示,公司进行先行赔付不受欣泰电气提起行政诉讼的影响,不会因欣泰电气提起行政诉讼而停止或暂缓先行赔付的实施。

处罚已过7个月 赔付延迟遭投资者起诉

去年6月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曾受到广泛关注。

2016年7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发行人股份将被采取冻结或限制减持措施。欣泰证券成为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第一股。

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6年7月25日,证监会对兴业证券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欣泰电气保荐机构的兴业证券,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相关保荐和承销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中国证监会在2015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作为先行赔偿责任人,兴业证券于去年7月公布,拟出资5.5亿元人民币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偿符合资格的欣泰电气投资者的损失。

但直到今年2月,距离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已经近7个月,兴业证券履赔程序却迟迟未启动。

2月10日,一投资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申请,起诉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未对欣泰电气应收账款情况、银行存款情况、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慎核查、且其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导致欣泰电气违规上市,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29万元。这也是全国首位因欣泰电气上市造假,起诉兴业证券的投资者。

此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根据3月15日兴业证券最新公告,公司目前正本着依法合规、合理赔付的原则推进先行赔付工作,公司正在努力加快进程,尽快正式确定赔付方案。

善后金额近6亿 去年业绩预减近五成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加上先行赔付的5.5亿元,兴业证券此次遭受损失近6亿。

数据显示,2015年兴业证券承销数量为50家,承销及保荐收入9.66亿元。此次欣泰电气欺诈案给兴业证券带来的损失超过15年全年承销保荐收入的一半。

而在兴业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的保荐项目全部被暂停。公司辅导的新三板企业扬子地板、古城香业、捷昌驱动等遭受重大影响。已经接受兴业证券3个月辅导的扬子地板不得不重新接受国元证券的辅导。

今年1月,兴业证券发布业绩预减公告,预计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或减少45 %到55 %。

公司称,为及时反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影响,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于2016 年度计提了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预计负债, 导致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徐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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