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月供利息或被纳入个税改革专项扣除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 歆 

  “财政部正在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3月12日下午在政协小组讨论会后独家回应本报记者关于个税改革计划中有关扣除项目的提问时做出上述表示。

  此前的3月7日,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财政部和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也要予以考虑,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专项扣除的提法引起了市场高度关注,房贷能否计入更是成为了焦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3月12日下午同样是在小组讨论会后就此话题回应本报记者表示,“个税改革考虑专项扣除,肯定要考虑家庭赡养系数,例如,房屋按揭贷款月供中利息部分的扣除,这在国际上有成功经验可循的,研究人员对此也持赞成态度。从公开信息来看,管理部门也是认同这方面的制度设计。”

  上述房贷月供利息抵税,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先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税交多少时,将房贷的利息部分先从收入中扣除,这显然有利于房贷借款人降低税负。

  “即便是同样的工资收入,房贷借款人的实际可支配生活费用肯定是远远低于无房贷的普通劳动者的,房贷月供利息纳入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有利于使应纳税人与实际纳税人更为接近。”资深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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