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4日22:19 中国产经新闻报

  辽宁:加大资金统筹 重点保障民生

  本报记者 张丹萍报道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辽宁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各类资金来源,将财力重点用于保运转、保民生,特别是民生保障中涉及补助个人的部分,包括养老、低保、医疗等支出。同时,多渠道筹措并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社保提标政策落实到位。

  据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德海介绍:201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脱贫、社保、就业、维权、低保、救助、医疗卫生等问题,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6%,并从几个方面落实完善民生等问题:

  1.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省财政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增长37.4%。省财政会同省扶贫办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实行资金、责任、权力、任务“四到县”,省按因素法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由县依据扶贫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需求,自主确定扶持项目。同时,建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季度调度制度。2016年实现全省27.6万人脱贫、621个贫困村销号、3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移民安置和危房翻建,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2.支持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省财政筹集资金488.1亿元,调用省级调剂金128.4亿元,落实连续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了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加大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省财政筹集资金37.8亿元,支持积极的促进就业财政政策,强化职业培训管理,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该省登记失业率3.74%,低于全国平均4.5%的控制水平。

  4.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财政筹集资金96亿元,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标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年人均经费达到45元。同时,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合理确定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保证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有效落实了医改财政政策,配合完成了省政府深化医改各项任务。

  5.支持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省财政筹集资金98.1亿元,保障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月平均标准分别达到522元和325元,集中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23元和346元,同时,落实受灾群众、孤儿、流浪乞讨人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残疾人、城市社区工作者以及优抚安置涉军群体的相关保障政策,支持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建设。

  据介绍,去年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省直相关部门出台了《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资金向该省倾斜,2016年共争取中央财政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431.1亿元。并且,积极应对养老金支付风险,省财政安排并拨付资金60亿元,配合省人社厅落实各市上解40亿元任务,形成100亿元用于充实养老风险基金,切实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

  另据,去年辽宁省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压减预算支出的若干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重点支出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不必要的开支,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全省用政府财政财力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同比下降27.6%。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执行中追加支出,省本级追加支出总额同比减少35%。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有限财力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占比达76%。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收回统筹使用存量资金40.3亿元,形成实际支出39.4亿元,占比达97.8%,避免出现“二次沉淀”,盘活的存量资金重点用于民生支出。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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