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3日18:29 一财网

2016年网贷管理办法出台半年时间,备受市场关注的网贷资金存管细则也落地。

2月23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要求存管人即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指引》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明确了网贷机构在资金存管业务流程、职责,对存管人也提出了相应的门槛。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排查阶段已经结束,其中资金存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作为《办法》落地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政策体系,有利于过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标准和依据。

目前,宣布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网贷平台仅占8.75%。市场预计,银行资金存管成为判断平台合规的重要指标,同时其对行业的高门槛也将增加平台的运营成本,预计不少中小平台将面临清场出局,行业将进行新一轮洗牌。

“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被封杀

与此前流传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并没有原则上的改动。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指引》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地方主要是:第一,把之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为商业银行;第二,强化了存管人免责条款,不对借贷行为保证、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第三,增加了非银行机构开展存管业务的处罚,整改期改为6个月;第四,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

此前市场上争论较多的网贷资金存管机构、模式,在《指引》中都一一明确。

《指引》明确,“存管人”是指为网络借贷业务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要求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并且要求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此前的第三方支付的联合存管模式被完全封堵,同时多个银行存管也叫停。此前不少P2P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来进行资金存管,《指引》给出了6个月的整改期。

之所以没有选择第三方支付作为存管人,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并不具备存管人的业务主体资格;二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等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具备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基本条件。

“当然,《指引》并不禁止存管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该负责人称。

“规定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保障了存管银行的权益,也避免了多家存管可能会出现的权责不清。”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称。

对于网贷资金存管账户管理,银监会要求网贷平台需要在银行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确保网贷借贷客户的资金和网贷平台自有资金能够分账管理。

存管人也有“门槛”

随着P2P资金银行存管的明确,2016年P2P掀起了银行资金存管的浪潮,银行的态度也在逐渐“变暖”,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商行显得尤为积极。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银行都能够作为网贷平台的“存管人”。《指引》对存管人也提出了相应的“门槛”。《指引》要求,存管人除了是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还要符合以下“六大条件”:

(一)明确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管理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二)具有自主管理、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风险监控的相关制度;

(四)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时,做网贷资金存管业务还有技术系统的要求,例如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清算和明细记录的账务体系,具备完整的业务管理和交易校验功能,具备对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系统的数据接口,系统具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的能力等。

一位股份制银行资金存管业务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另一方面,《指引》明确界定了存管银行职责边界,从机构设置、业务系统、内部管理、支付结算等多个角度对存管银行提出要求,可能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参与到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从而促进网贷行业乃至普惠金融更好更健康发展。

行业加速洗牌

银行资金存管被认为是进入P2P较高的隐形门槛,如今细则的落地也意味着在6个月内达不到存管要求的,将会被迫出局。

银监会引用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已有32家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180多家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

据网贷之家及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23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并共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75%。

其中,广东华兴银行与60家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36家;浙商银行和厦门银行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23家和15家;民生银行排名第五,签约9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8家

可以看到,目前总体宣布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网贷平台也仅占8.75%,即便银行加速网贷资金存管,高要求高门槛也会将大部分的网贷拒之门外,行业洗牌将加速。

“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未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机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此外,还有部分网贷机构选择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在账户设置、资金监管等方面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资金存管。”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指引》由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对于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会是一个更为积极的态度,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上线存管的速度将提升。”拍拍贷总裁胡宏辉对第一财经表示,《指引》没有正式发布之前,大型银行对网贷机构开展存管持保留态度,可以观察到其他的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也在推进与网贷机构存管上意愿并不很积极。其中的原因,一是存管系统的上线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系统有很高的改造成本,另一个就是缺乏政府监管方的明确态度和具体标准。

实际上,在网贷管理办法发布之后,银行已经加速了在P2P资金存管方面的布局。不过,仍然有不少银行处于观察阶段,主要考量是来自P2P的风险会给银行带来的声誉影响,尽管银行有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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