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1日23:31 新浪综合

  “官员请吃穿山甲” 引爆动保话题

  2017-02-21 22:45 作者: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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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今年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将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2月18日,是世界穿山甲日,而今年的穿山甲,则成了舆论的焦点。

  二月伊始,一则“广西考察时官员请吃穿山甲”的消息引发热议;无独有偶,网友“绽放的多多”多次在微博上晒图称食用穿山甲。

  国家林业局也迅速作出回应: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今年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将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目前,两起事件都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同时,保护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话题也再一次引起公众关注。

  “还有多少”

  2月6日,一条由名为@Ah_cal的网民发布的微博引爆舆论圈。

  该网友称,自己在广西考察期间,受当地“李局长”“黄书记”邀请,在其办公室吃了煮穿山甲,还表示“深深地爱上了这野味”。

  由于涉嫌食用濒危保护动物,并且与“局长”“书记”等领导扯上关系,这则消息引发大量转载和评论。

  穿山甲是濒危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多名受访专家表示,在国内只有极个别、小规模人工繁殖穿山甲的案例。这意味着,穿山甲消费来源基本都是野外非法捕猎。

  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大会,将全部8种穿山甲物种从CITES附录II提升至附录I,从而禁止对穿山甲及其制品的一切国际商业贸易。

  来自国际野生动物贸易研究组织的报告显示,2007年至2016年,我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走私案件,涉案穿山甲12000多只。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院汪松曾经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专家们在制定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时,并未把穿山甲等列为一类保护动物,可没想到,今天穿山甲竟成了濒危动物。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吴诗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在2002年,野生穿山甲数量在5万到10万头。当时国家林业局进行了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研究者也根据野外洞穴数量推测出这一数据。

  吴诗宝长期监测穿山甲生存状态,他向自然保护区管理者、巡护员等访问调查时发现,“100个人中有99人这些年没有看到过穿山甲了”。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相比,穿山甲数量下降了90%以上。

  入口犯罪

  “穿山甲”的悲剧迅速引发了舆论关注。

  腾讯指数监测显示,2月5日至2月8日,食用穿山甲事件的舆情传播总量约为90000,其中关于“野生动物穿山甲保护”话题的传播量约为70000,约占事件传播总量的80%。

  来自果壳网的科普文《为什么中国专家不研究穿山甲?因为,早被吃没了》获得大量转发,阅读量10万+,获赞1526个。

  国家林业局也迅速作出回应: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今年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将禁止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这意味着,今后“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被法律追责。

  除了穿山甲,其他的濒危野生动物也成了餐桌上的美味。

  在一些提供野味的餐饮会所中,主要有穿山甲、娃娃鱼、眼镜王蛇、石鳞、蜥蜴、山麂等,属于珍稀野生动物的为穿山甲和娃娃鱼,眼镜王蛇则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一组数据或许表现得更加直观。

  2016年12月1日,广西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在花坪自然保护区查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案,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3只、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冻体92只。

  2017年2月7日,广西海警二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动物制品案,查获鳄鱼皮1609张,疑似鳄鱼肉193袋。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最近通报称,2016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办案件22万余起,其中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9万余起、森林和野生动物行政案件近18万起,收缴野生动物约57.5万头(只)。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使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入药合法?

  而让野生动物保护者诟病的是,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依然支持野生动物制品入药。

  就在穿山甲事件之后,2月16日,有微信公众号“原本山川”发文称,“穿山甲濒临灭绝主要因为食用和药用,不仅食用要禁止,所谓合法药用也要禁止”。

  该帖子还披露安徽省林业厅批准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从四川省华堂药业有限公司购入已封存的穿山甲片1500公斤。

  尽管供货的四川省华堂药业有限公司表示,出售的穿山甲片都是以前的存货。但该公司并未透露穿山甲片的具体来历。

  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炖一只穿山甲煲汤违法,买一吨穿山甲入药合法。

  这在动物保护界产生很大的争议,个人吃某种野生动物可能违法,但野生动物制品入药却能够以合法产业的形式出现。

  这也是保护穿山甲人士的一个关键诉求,呼吁中国药典删除穿山甲药用标准,进而禁止穿山甲片药用。

  除了穿山甲,还有不少“野味”和中药材都指向野生动物。

  以犀牛为例,1993年,卫生部取消了犀牛角的药用标准,并从1993年修订颁布的《中国药典中,删除了犀牛角的内容。

  2016年,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仍然规定,人工养殖的犀牛角、虎骨等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禁止入药。

  据介绍,野生动物资源利用过程中,利润最大的部分都与中医药产业相关。然而,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提及濒危野生动物药用资源要支持、鼓励人工替代品的研发。

  中国古代四大名贵动物药包括牛黄、熊胆、麝香、虎骨。公开信息显示,目前,牛黄、麝香、虎骨均已有人工合成,人工熊胆也在研制过程中。

  有医药界人士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野生动物药都可能被人工替代,那么,野生动物保护为什么还要为中药‘开口子’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我国因为有中医药对野生动物制品的需要,因而形成了野生动物需求市场的利益结构,并延伸到立法的诉求上。”

  “中药涉及野生动物的制品入药的情况,比如说,熊胆入药甚至虎骨入药,应该作为文化遗产予以保护,而不是作为一个产业保护。”周珂说。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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