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13日21:33 新浪综合

  推出七年 执行央企不足三成“退房令”沦为一纸空文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张毅报道

  今年是国资委向78家国企央企下发“退房令”的第七年。

  然而根据近年来的执行情况看,仿佛只是“剃头桃子——一头热”。78家央企国企,主动执行“退房令”的企业数量有限。

  不仅如此,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去年拿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有8家是由央企和国企组成的“国家队”。而在16个拿地总额逾百亿的项目中,更有9家“国字头”企业参与其中。

  这不难让人回忆起2010年国资委下发的“退房令”。据“退房令”显示,78家房地产并非主业的央企应当退出房地产业务,可以继续开展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只有16家(后增至21家)。

  然而7年过去了,除了少数经营状态不佳的央企主动退出了房地产业务,名单中的78家央企,仅有不到20家中央企业按要求离开房产圈。相当数量的央企政策执行力度缓慢,更甚者加大相关投资,现身“地王大战”。

  “退房令”何以真的成为“一纸空文”?

  “退房令”的由来

  时间回到2010年两会期间,彼时有央企曾因为一天内造出三个“地王”而受到社会广泛议论。

  于是当年3月,国资委为了限制央企抢“地王”,哄抬地价,坚定推出了“退房令”。根据要求,78家房地产不是主业的央企,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而当时只有16家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不在这一清退范围内。

  一个事实是,从近年来房地产的发展状况来看,房地产的投资越发有投机性的趋向,国资资金也不断涌向房地产市场。但饱受争议的是,央企因为拥有特殊地位,可支配资源丰富,一旦长期在房地产领域活跃,无异于“与民争利”,会干扰房地产市场。

  也正因此,国资委推行“退房令”的初衷应该是积极正向的。

  “‘退房令’的初衷是想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地价进行一定抑制,同时也更是为了让央企有更多精力做好主营业务。”据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如此介绍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直言,央企资金以投资、投机模式进入房地产市场,实际对于央企本身来讲,对它的传统主营业务会有影响。即国企央企也关注“炒房”的时候,一定程度上是对其主营业务的“心不在焉”,这并不利于央企的投资形象和企业定位。

  然而,国资委当年雷厉风行的决策之后,实行效果并不理想。“退房”进程缓慢是一方面,原本按规定只有16家央企可以涉及房地产业务,在政策推出一年后,更将这个范围增至21家。

  政策疑成“一纸空文”

  仅一年,被获准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名单就悄然扩大了。无形中,似乎也预示了后续政策将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

  “退房令”发布至今,绝大多数企业并未按规行事。不仅如此,《中国经济周刊》更报道称,长期以来,除中海、华润、保利、远洋等老牌企业外,地产央企并未有十分突出的“业绩”。但2016年以来,这些房企“国家队”却越发表现出了“不俗成绩”。

  比如:在去年拿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有8家是由央企和国企组成的“国家队”。而在16个拿地总额逾百亿的项目中,更有9家“国字头”企业参与其中。

  另外,记者从中原地产研究院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高价“地王”数据中获悉,2016年1至5月,全国成交总价超过15亿元的经营性用地达到112宗,总成交金额为3407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国企(含央企在内)购地行为有50宗,购地金额约1670亿元,分别占比45%和49%。

  记者还发现,其中,保利、电建、中化、葛洲坝、华侨城、华润、鲁能、招商局、中交、中铁、中冶及信达等央企耗资近913亿元在全国11个城市购得23宗高总价地块(总价超过15亿元),部分企业甚至被戏称为“地王收割机”。

  “‘退房令’这几年一直都在推行,其实背后反映出房地产产能过剩,投资浮躁的问题。”严跃进对记者称,很多央企国企把资金投资房地产是为了获取暴利。有些企业为了对付“退房令”,就开始加快拿地,希望“生米煮成熟饭”。等把房地产规模做大了,说不定未来能够减小被“退房”清退的几率。

  在严跃进看来,央企和政策出台方实际上有博弈的味道。他进一步称:“央企背后附有的特殊政商关系,使得它们在‘对抗’这些政策的时候,相对来说有点‘底气’。那么这个‘底气’也导致企业在执行‘退房令’时节奏较慢或者存在打擦边球的做法。”

  政策何以“烂尾”

  国资委发文喊话央企“退房”,然而今年已经是令行的第7个年头,绝大多数企业却仍然没有“禁止”。这背后到底是什么缘由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退房令”长期执行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央企毕竟仍是企业,盈利永远是第一位的。”赵秀池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与其他行业比较,盈利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同时,很多央企国企存在较多的土地储备,并非短期内就能退出的。且不能忽视的是,央企国企的实力和专业性较强,退出后一些项目的转让和接手工作,其他企业也面临“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

  除此之外,“退房令”本身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记者汇总了多位受访专家的意见,其中集中表现在,“退房令”的约束力有限,没有制定具体的“退房”时间表;没有明确央企不退出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没有明确规定有哪些监管措施,哪个部门去监管;土地、项目怎么转让等问题。

  因此房地产专家谢逸枫认为,多数央企没有实施退出房地产业务,和政策本身就存在问题,监管存在漏洞分不开。

  “不得不说,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直接导致‘退房令’面临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谢逸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称,一直以来,国资委都没有更加完善“退房令”,出台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也没有跟进“退房令”的实施情况。

  另外从其他因素上分析,有地方央企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透露,房地产业务利润丰厚,企业自然不会轻易“松口”。如果实施“退房令”,企业业绩肯定会有影响。不仅如此,虽然国资委是“退房令”的发起者,但其自身应该也有政绩考虑,完全强制企业施行该政策,对双方都有冲击。

  于是,记者又到国资委官网上查看相关数据后发现,此前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的78家央企旗下,涉及房地产子公司数量为227家,高达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公司数量的60%。

  “退房令”急需补漏

  正如“退房令”推行的初衷,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防止房价地价畸高。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如果长期任由“退房令”成为“一纸公文”,对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非主业的央企的影响自然不言而喻。

  因此赵秀池表示,市场经济下,“国家队”企业既要依法依规经营,也要实现盈利。所以,未来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还是要切实可行,既要照顾到央企国企的经营现状,让其有一定的自主权。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如:对要求退出企业制定具体的退出时间表、辅之于相应的奖惩措施等。

  严跃进同样表示:“‘退房令’在践行时间表上应该有比较明确的说法。现在政策在时间要求上还不明确。也正因为此,出现了国企央企在政策践行中的各种推诿现象。”另一方面,如果说一些国企央企不参与“退房”,应该适当地要让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比如,在其传统盈利性的商品房建设中,要求强调保障房和房屋租赁市场或是租赁型房源开发。如此一来,就可以使央企国企在运营市场化和履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责任中得到一个很好的结合。

  当然,想要让“退房令”落到实处,谢逸枫直言,最根本的手段还是要把“退房令”真正变成法令,而不是临时性的政策。国务院和中央方面应该积极配合,出台相关的更高级别的政令措施,这样才会真正形成更强的监督和执行力度。

  “如果企业不涉及房地产,也有钱赚,自然也不会违背政策。”前述受访的企业人员对记者坦言。由此,如何继续央企国企的深化改革,促进资本活力迸发,也是“退房令”执行不力背后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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