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代码: 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股票代码:600476

  收购人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B座1611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控制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经获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批准,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二、收购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邮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二)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重要企业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除收购人及湘邮科技之外,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重要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中邮资本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中邮资产外,中邮资本控制的企业主要为中邮鼎泰(北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 1130万元,中邮资本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中邮资本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中邮资本于2015年4月成立,自成立以来财务状况如下(201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邮政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

  邮政集团经营范围为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有效期至2018年07月10日)。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收购人控股股东邮政集团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2013-201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

  中邮资本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二)最近五年涉及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中邮资本最近五年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邮资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中邮资本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湘邮科技外,中邮资本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湘邮科技外,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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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直接持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8.92%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54%股权,直接持有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9%股权。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系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按照自身发展战略将其全资子公司中邮资产无偿划转到其持股平台中邮资本所致,未导致湘邮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湘邮科技控股股东仍为中邮资产,实际控制人仍为邮政集团,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中邮资本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湘邮科技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如中邮资本作出增持或减持湘邮科技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三、收购人作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6年7月14日,邮政集团印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中国邮政【2016】263号),决定将中邮资产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邮资本。

  2、2016年7月15日,邮政集团与中邮资本签订了《无偿划转协议》,约定邮政集团将其持有的中邮资产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邮资本。

  3、2016年10月17日,中邮资本做出决议,接受邮政集团划转的中邮资产100%股权,同意修改中邮资产公司章程。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实施前的主要情况

  本次收购前,中邮资本不持有湘邮科技的股份。中邮资产直接持有湘邮科技53,128,388股无限售A股股份,占湘邮科技总股本的32.98%,为湘邮科技的控股股东。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4日,邮政集团印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中国邮政【2016】263号),决定将中邮资产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邮资本,

  2016年7月15日,邮政集团与中邮资本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邮政集团持有中邮资本100%股权,中邮资本持有中邮资产100%股权,中邮资产持有湘邮科技32.98%股份。中邮资本成为湘邮科技间接控股股东,邮政集团仍为湘邮科技实际控制人。新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三、无偿划转协议具体内容

  (一)本次收购的方式

  本次收购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

  (二)收购人与出让方签订的有关股权划转的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股权划出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股权划入方: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16年7月15日

  2、股权无偿划转的数量和比例

  邮政集团持有的中邮资产100%股权。

  3、无偿划转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4、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划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拟划转股权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权划出方邮政集团持有的中邮资产100%股权不存在设置任何质押等担保物权及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的情形,股权权属真实、合法、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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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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