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公告编号:2017-00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喜增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也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吴俊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0证券简称:凌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0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月1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延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延成;委员:李志发、牟月辉、何瑜鹏、傅继军。

  2、审计委员会(无变化):

  主任委员:李王军;委员:李志发、刘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继军;委员:赵延成、李志发、李王军、刘涛。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涛;委员:赵延成、李志发、李王军、傅继军。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0证券简称:凌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0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16年7月21日、2017年 1月13日、2017年1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3日起复牌。

  2、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需要澄清或回复的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书面问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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