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证券代码:600333证券简称:长春燃气编号:2017-00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告标题及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1,057,40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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