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4日01:31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对外投资私募基金收益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 临2017-00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对外投资私募基金

  收益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6年6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北京凯士富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凯士富乐稳健8号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并签订了基金合同等文件。

  2016年7月11日,“凯士富乐稳健8号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工作,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前述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28、临2016-033。

  根据合同约定,在该基金成立后每运行满6个月(183天)当日为收益计算日,并在运行满6个月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基金产品预期的年化收益率为8%。

  二、进展情况

  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凯士富乐稳健8号证券投资基金”的6个月(183天)收益款人民币1,203,287.67元,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 临2017-00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整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35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35天理财产品”,期限35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65%。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购买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 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该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说明

  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35天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35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为3.65%。

  (二) 产品说明

  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35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1)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2)固定收益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3)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利率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国债期货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

  ■

  从投资实践出发,上述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进行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我行将在中信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使投资比例回归至约定区间。

  该产品可通过参与或认购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收益权和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监管部门允许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

  该产品进行上述投资时,按比例投资于部分资产,则按照标的资产具体投资比例实现实际投资收益。理财产品到期,返回投资者的本金与收益来源于标的资产项下可分配的现金,最终来源于标的资产发行人或债务人偿付的本息、或处置标的资产实现的收入、或后续申购投向标的资产的资金、或本产品采取其他方式变现实现的收入等。

  (三) 风险控制分析

  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35天理财产品”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风险评级属于PR1级(谨慎型,绿色)。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已在上述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无需单独发表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金额为11,95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4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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