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4日00:47 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 刘飞 北京报道

  1月13日,央行下发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的通知,通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新规自4月17日起执行。具体为,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最低档为10%、最高档为24%。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每季度调整一次,每季度首月16日完成资金划转(遇节假日顺延)。

  所谓的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针对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后对支付机构的经营影响,央行解释称,根据客户备付金管理要求,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另据统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有较大部分(2016年第三季度为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因此,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最低12%、最高24%)不会影响支付机构的流动性安排。

  此外,央行有关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还透露,人民银行正在指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通过该清算平台的支撑,未来支付机构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收付业务。

  而目前以支付宝和财付通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是,直连了多家几家甚至几十家银行,开设多个备付金账户,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

  根据央行统计,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央行称,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对于客户挪用备用金,央行点名称,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而针对超范围违规跨行清算,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正是通过该清算平台的技术支撑,解决支付机构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收付业务,进而最终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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