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12:15 证券时报网

  原标题:温州宏丰:股东违规减持收到监管函

  证券时报网12月14日讯温州宏丰股东陈晓因违规减持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陈晓合计减持比例达到温州宏丰总股本的 5.23%。累计减持温州宏丰股份达到 5%时,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义务,也未履行停止卖出温州宏丰股票的义务。

 

  (证券时报·e公司)

责任编辑:李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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