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01:52 证券时报

  原标题: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16-09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6年12月13日14:00时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依法调整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见2016年6月15日《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即2016年12月13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第三条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将继续推进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以本次董事会(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13元/股。由于公司股票一直处于停牌状态,本次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确定的股份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本次定价基准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相同,仍为10.13元/股。2016年4月2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前述发行价格调整为10.09元/股。公司拟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调整事宜签署补充协议。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青运、朱荣基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2016年12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16-098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配合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控股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基达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武汉恒基达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70%。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王青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负责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9年 12月 24 日

  3、注册地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五路一号

  4、法定代表人:张辛聿

  5、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石油化工产品的码头、仓储(含公共保税仓库)的建设与经营;石油化工产品(不含成品油)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武汉恒基达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次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武汉恒基达鑫7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武汉恒基达鑫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29,262.48万元,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6.29%。

  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34,000万元,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5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公告编号:2016-09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基达鑫,证券代码:002492)于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6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年3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5日、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7日、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6-011、2016-013、2016-022、2016-023、2016-024、2016-027、2016-030、2016-031、2016-032、2016-036、2016-040、2016-046、2016-055、2016-059、2016-061、2016-062、2016-064、2016-065、2016-066、2016-067、2016-068、2016-071、2016-072、2016-073、2016-074、2016-075、2016-076、2016-078、2016-083、2016-084、2016-090、2016-091、2016-093、2016-094、2016-095、2016-096)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依法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截止目前,该程序仍在进行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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