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23:10 新浪综合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税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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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专家认为,网络商户应该进行税务登记,要根据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进行登记。这个问题无关税负高低,主要关系税收的公平原则。几千万的平台商户无工商注册和登记,这对传统的商户是非常不合理的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对于部分卖家来说,“双11”海外购的商品还没收到,“双12”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的促销活动又已经陆续铺开。

  今年11月11日全天,天猫淘宝“双11”总交易额达到1207亿元。但是,今年“双11”成交额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与去年相比增长32%,而2015年成交额与前一年同比增长59%。“电商越来越难做,未来一定是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体系。”马云坦诚表示。

  从网购平台、网上订餐平台,到直播平台、网红经济等,各色网络交易的经济生态层出不穷,带来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也让税收问题变得复杂,让税收的监管也变得更难。

  一面是作为实体经济的商场纷纷关门,一面是网络交易的花样重重,怎样收税,才能既体现公平原则,又能鼓励创新,是个新难题。

  12月3日,由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主办的,以“2016天和智库中国财税改革论坛——破解数字经济时代税收难题”为主题的峰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与会学界、业界、企业界等专业人士对此问题展开讨论。

  难题在哪儿

  国家统计局11月发布数据显示,1到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9288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1740亿元。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发表演讲介绍,加上近两年快递物流业以40%的速度增长,计算可得,仅网上的销售对于GDP的贡献就达到了7.4%。

  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说,现在我国的互联网经济仍在起步阶段,尽管如此,当今中国网民的规模也已超过7亿,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互联网交易的主力军。

  早在2014年,摩根士丹利发布报告称,2018年中国电商销售额将达到1万亿美元,将占全球的50%,中国电商将占据世界的半壁江山。

  然而,现在网上交易,或者称为电子商务,在为居民提供大量更加便利、价格更加低廉的服务的同时,却很难被按照现行的税法计税纳税。

  在论坛上,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创始人、所长龚成钰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征税并不构成难题,难题在于现有的税制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繁重的税务使得企业不通过逃税就无法生存,也就是纳税的“逃”征税的“追”,税款收不上来,也难怪有嘉宾会把税收征管比作“猫捉老鼠”。

  张曙光举例介绍,共享经济无法区分投资和消费,网约车的发展也很难计税和纳税,居民之间闲置日用品的交换也是常发生的现象,无法按照现行的税法纳税。

  蔡磊说到,网红经济中,知名网红跳个舞可能收入就有几千上万元。网红该不该交税呢?肯定得交税,但是相关的税收监管却很难。一个网红可以今天在深圳晒一晒,明天去北京秀一下,要到哪里去交税,可能已经突破了国内的缴税问题。未来新的业态可能更难以管控,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在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此前主办的主题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财税领域新常态”学术沙龙上,网络刷单的问题也受到了关注。

  今年9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了一起行政处罚信息,工商部门查处的一特大刷单团伙,虚构交易数近500万单,总流水金额超17亿元,涉及两千余商家。而这个刷单团伙运营的网站,主要就是给京东商家刷单。综合媒体报道,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被查处的刷单流水金额最大的案件。

  除了工商监管部门,电商平台企业也加入打击“刷单”团伙的队伍中。12月2日,阿里集团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傻推网”并索赔216万元,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

  今年10月25日,阿里巴巴在内的8家互联网公司受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委邀请,还共同组建了“反刷单联盟”,并通过《反“刷单”信息共享协议书》宣誓共享反“刷单”信息、共同打击网络刷单行为。

  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财税电子化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李雪若认为:“如果有了网络商户的税务登记制度,刷单的问题将会更容易解决。如果税务总局发出警示,在‘双11’之后进行税收大检查,刷单肯定会大大减少。”

  “企业为京东商家刷单17亿元,如果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征税,那税额将达5000万元,那么,刷单企业还会这么干吗?”李雪若说。

  是否要加强税务监管

  李雪若认为,网络商户应该进行税务登记,要根据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进行登记。

  “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无关税负高低,主要关系税收的公平原则。几千万的平台商户无工商注册和登记,这对传统的商户是非常不合理的。”李雪若说。

  “税务登记,对于网商而言,并不影响他们的发展;对于税务部门而言,还可以对网商进行更好的管理。因为从技术角度上讲,网商、电子商务的管理比传统商务的管理更加容易。”李雪若说。

  蔡磊也认为,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财税监管部门应该采取数字经济的创新工具,未来通过技术创新手段去实现税收征管。

  2015年10月,国税总局制定印发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

  “京东在积极配合国家的一些监管要求,2013年6月27日开出第一张电子发票,京东现在每天卖多少双袜子、多少部手机,税务机关都可以实时知道,我觉得这些创新化的监管手段可以被更好的应用。”蔡磊说。

  大数据以及信息化支付在创新税收监管手段中也可以被更好的应用。蔡磊说,除了现金交易以外,现在数字化货币被大量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钱包都是支付工具,如果对其背后的数据进行信息化的分析,可能会比百十万的“税务大军”更加有效。

  蔡磊表示,数字经济时代下,我们作为互联网企业,盼望的仍然是公平的市场环境,“我们只求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监管需要先行。我们倡导诚信、规范的企业理念。尽量从规范性的角度做到位,响应国家的监管和要求,同样也呼吁‘不要让听话的孩子吃亏’”。

  论坛上,阿里巴巴集团资深研究员、高级税务专家张凌霄发表演讲时说:“很多人提出电子商务不交税,而且提出线上线下不公平这种观点,这种观点很奇葩。电子商务是从来没有免税待遇的,电子商务一直在纳税。”

  正是有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平台的培育,才能创造出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出新的税收。张凌霄认为,要用以终为始的理念来处理今天数字经济遇到的新问题,特别是要着重培育创新创业的设施环境,创建一个小微企业宽松的成长环境,是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

  促进财税制度的转型

  新经济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和交易模式,为了更好的解决新商业模式的征税问题,张曙光认为,应该促进从间接税为主向直接税为主的转型。调整税制结构,降低间接税的比重,提升直接税的比重。

  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都属于间接税。直接税是直接向个人或企业开征的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就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遗产税等都属于直接税。

  张曙光认为,按照直接税计税和纳税就比较容易解决互联网时代很多新型交易的税收问题。征收直接税也可以避免间接税上浮的弊端,特别是它可以割断政府收入与经济增长的直接联系,消除了GDP“挂帅”的依据,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

  此外,张曙光建议,还应该促进我国财税制度从代扣代缴向自主缴税的方式转型。新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其中个人收入较高,且透明度更差,比如网红经济所带来的个人收入。代扣代缴难以实施,从代扣代缴向个人主动报税纳税、税收机关随机抽查转变是新经济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也是改善国家治理,提高政府效率的不二法门。

  最后,张曙光建议,应该从重税向轻税转型。现在的增值税是重税制度,经济增速高,增值税也会过高。2009年宏观税负不到32%,现在超过了33%,税负过重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新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代表了未来发展方向,对新经济实行轻税政策,放水养鱼有利于促进新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也是最有效的税收制度和最明智的税收政策。”张曙光说。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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