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5日10:11 《法人》

  庄耀的5.7亿涉贪路

  从带领广东物资集团扭亏为盈的劳动模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变为打破广东省职务犯罪案件纪录、贪腐时间跨度达14年、涉案金额达5.7亿多元的巨贪,庄耀的职业轨迹令人唏嘘

  整理 《法人》记者 肖岳

  11月1日至3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该案涉嫌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达5.7亿多元,打破了广东省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纪录。

  让企业扭亏为盈的“劳模”

  相关资料显示,庄耀出生于1950年,曾就读于广东中山大学经济系,毕业后一直从事经济管理和行政领导工作。1987年被评为首批高级经济师,还曾担任过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也是广东最早提出“政府机关的职能应由管理型改为管理服务型”观点的人之一。

  1996年,庄耀成为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广东物资管理局,后改为物资供应局、物资供应公司,1983年改名为物资总公司,1995年改为物资集团总公司。

  相关资料显示,在庄耀1996年接手这家广东省属国有企业时,外界曾认为他接手了一个“烂摊子”。因为彼时的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账面亏损高达1.3亿元。而在1994年以前,该集团是广东纳税大户,向国家上缴利润1亿多元。

  根据当时的报道,庄耀上任后,对集团的“官本位”体制和现状来了个“大手术”,在向领导干部的“位子、房子、车子、票子”开刀后,又对该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一场“止血、清欠、节支、求谅”的改革。

  这场围绕突破债务重围所进行的改革,最后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此前报道,庄耀接手后不久该集团就实现了扭亏为盈,并从1997年起经营规模保持了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汽车、钢材、木材等主营品种业务,在全国和泛珠三角区域居于领先地位。至2005年,该公司经营规模达350亿元、年缴税收3亿多元、利润7270万元。

  而庄耀个人也因此一役,被外界看作全国物资行业的“风云人物”,并于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14年涉贪历程

  据广东省政府官网人事任免信息显示,庄耀于2000年6月被任命为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董事长,后于2010年11月被免去该职务。

  2011年5月,庄耀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聘期5年。除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身份外,庄耀还曾任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物资集团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0年,庄耀因在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第二十组的分组讨论会上提出“做房地产就像印钞票,来钱确实快”,而被网友冠以“最牛开发商”的名号。

  另根据新华社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的讯息显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1日至3日公开开庭审理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时,公诉机关指控其在1999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437万余元;在2002年至2012年,庄耀利用其担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50万元;2013年8月,庄耀伙同他人销毁广东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的会计账册。

  从公诉机关指控可见,庄耀涉案时间跨度竟长达14年之久,涉案金融高达5.7亿元之巨。据悉,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庄耀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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