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01:51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编号:临2016-023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风险: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本次投资的信托产品为非保本型,存在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2、投资标的名称:《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2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和《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3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

  3、投资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4、投资期限:约11个月

  5、预计收益率:6.3%/年

  6、截止公告日,过去12个月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42,33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11月2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士公司”)分别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公司”)签署《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2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合同》和《外贸信托?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3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合同》,本公司认购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2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项下13,0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优士公司认购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3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项下10,000万份信托单位受益权,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计认购2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约11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6.3%。

  本公司与外贸信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42,33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自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是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外贸信托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75.91亿元,净资产74.34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4.74亿元,净利润12.0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说明

  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2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为单一资金信托,委托人为本公司,该合同项下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本期信托期限约11个月,自本期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至2017年11月3日止,预计核算收益率为6.3%/年,本期信托不收取认购费。

  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3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为单一资金信托,委托人为优士公司,该合同项下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本期信托期限约11个月,自本期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至2017年11月3日止,预计核算收益率为6.3%/年,本期信托不收取认购费。

  (二)产品说明

  1、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

  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2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和五行汇信财富管理33号单一资金信托(一期)是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风险偏好、收益要求、流动性管理、市场情况自主决策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以及其他工具等金融产品。

  (1)货币市场类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含通知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类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类信托计划以及货币市场类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

  (2)固定收益类工具: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次级债、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受益凭证)等。

  (3)权益类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受托人投资许可范围内的产品等。

  (4)其他工具:包括非货币市场类的银行理财计划、信托计划(包含受托人持有或管理的信托受益权)、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收益权、贷款收益权。

  (5)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投资该产品。

  2、主要风险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受益人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所投资的金融产品面临的相关风险、本期信托提前结束或延期的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基于委托人的风险偏好、收益要求、流动性管理等,将本期信托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以及其他工具等金融产品。信托投资具有较大的风险,可能会因为投资标的收益波动、国家政策变化、受托人决策失误等原因而导致信托财产蒙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

  (三)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在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将有107,224万元理财本金到期,资金将回笼,因此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公司预计将取得投资收益1350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体业绩。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信托资金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工具,以及其他工具等金融产品,因此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3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选择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产品进行适度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理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投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至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资理财产品的发生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公司累计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交易金额为42,330万元,余额为149,442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最近12个月公司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142,330万元,累计投资外贸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49,442万元,累计进行理财投资的余额为149,442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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